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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老板怪 不准员工间谈恋爱
作者:凌征虎 律师  时间:2015年07月02日
九龙坡一家公司有个怪规矩:员工之间不准耍朋友,原因是怕影响工作。不久前,两员工的“地下情”被老板发现后,双双被解聘。12月5日,他们去理论,老板拿出解决方案:写两份检讨,各交1000元保证金。昨日,律师称该公司规定违法。 
  张丽(化名)是杨家坪顺发商务公司员工。11月29日,公司以“不遵守劳动纪律”解聘了她和同事王岗(化名),原因是他们之间耍了朋友,违反了老板陈某制定的内部规定。张丽介绍,陈某要求公司员工之间不得谈恋爱,说是这样会影响正常工作。顺发公司职员接受采访称,公司确有此规定,每个职员跟公司签劳动合同时都会受到陈的“口头警告”。 
  张丽和王岗承认,近段时间他们的确在谈恋爱,并传到了老板耳中。张丽质问,他们男未婚女未嫁,公司凭什么不准他们在一起耍朋友。张丽称,他们也没有因谈恋爱影响正常工作,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没有理由开除他们。张丽说,况且公司“不准耍朋友”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干涉了他们的人身自由。此外,老板要他们“交钱悔过”,同样没有丝毫的法律依据。 
  顺发公司老板陈某解释,以前公司曾有员工因恋爱影响工作,对公司造成损失。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他才制定了这一规定。陈表示,公司规定没有侵犯劳动者权益,员工有选择余地,如果不认可,他们可以“不来上班嘛”。 
  律师称,顺发公司的规定违法。因《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人身权,交友属于人身权的一种,作为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只要这种交友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造成损害后果,都不能被规章制度所限制。陈根据违法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张丽他们可到所属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可主张公司赔偿违约金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