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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张某撞人后逃逸又自首一案
作者:张律师 律师  时间:2012年06月06日
案情简介:
张某,住天桥区街道办,于2011年12月23日驾驶微型客车,将骑三轮车的张兴某撞伤,出事地点工业南路北侧非机动车道。
经本所律师调查,此车在另一人张光某名下,并且此车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投交强险。
事发后受害人张兴某多次找张某协商未果,便寻求本所律师维权。
本所律师协助原告1,调取在武警医院住院费用的所有单据与证明。
2,协助原告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原告的伤残等级,误工时间,住院时和出院后的护理时间以及护理人数,后续治疗费。
3,协助原告与历下区交警大队联系,取得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此案已经历下法院审理,本所律师团队成功为当事人维权

律师资料

张律师律师
电话:1520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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