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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推介和输出《民法典》的时代背景和战略意义
作者:丁嫣 律师  时间:2021年01月12日
当前,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COVID-19)疫情全球肆虐,域外“反华”势力高涨,恶意诋毁、污名化中国的言论层出不穷。2020年2月3日,美国《华尔街日报》文章标题称中国为“东亚病夫”,引发轩然大波;2月1日,德国发行量最大的严肃时政类周刊《明镜》刊用“新型冠状病毒:中国制造”的文章;法国某报纸在头版位置刊发类似“大字报”文章,还用“黄色警告”这样具有种族歧视的语言,并配发一名女性佩戴口罩俯瞰北京市的图片;北欧丹麦出现了辱华漫画抹黑中国的国际形象。有部分国外学者撰文称中国的COVID-19疫情数据造假,感染人数造假,疑似病例造假,死亡率造假。COVID-19疫情发生后中国的野生动物市场重新开张,继续将蝎子、蝙蝠作为传统中药买卖交易,中国政府没有兑现关闭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的承诺。更有大肆报道某些哗众取宠的律师起诉中国的新闻,指责中国输出假冒伪劣物资,实施“掠夺性”援助,以此营造保护本国工业不受中国制造冲击的舆论氛围。美国、德国、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印度、埃及等国更是频繁叫嚣向中国“追责索赔”,全方位、多角度诬陷中国的目的是把COVID-19疫情责任推卸给中国。4月27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新闻发布会上宣称,应当对中国COVID-19疫情早期的应对情况展开独立调查,美国白宫带头要求将行政文件里病毒的名字都改成“武汉病毒”。污名化操作的背后实质是借病毒“武汉源头说”甩锅给中国,以达到“祸水东引”、转嫁国内抗疫不力矛盾之目的。   面对西方部分国家污名化的态度和做法,中方外交部发言人多次澄清,中方始终秉持公开、透明、负责的态度,及时对外披露信息、积极开展合作,为全球抗疫斗争作出了卓越和突出的贡献。据外交部发言人介绍,中国先后向全球82个国家和世卫组织、非盟提供了援助,向127个国家和4个国际组织提供了抗疫物资援助,向世界卫生组织捐款高达5000万美元。中国主动推出COVID-19疫情防控网上知识中心,在线分享COVID-19疫情防控科普、培训视频、最新技术指南和研究成果,获得了全球20万人的关注;专门建立国际合作专家库,密集组织具有实战经验的权威公共卫生和临床专家,向全球180多个国家、10多个国际和地区组织分享经过中国实践检验的防控措施、诊疗方案和技术经验。中国和世界卫生组织共享COVID-19全基因序列,第一时间甄别病原体,跟大部分COVID-19疫情严重国家召开多场视频会议,分享抗疫经验,甚至还向COVID-19疫情最严重的意大利、西班牙等国派遣了大批医疗队,奔赴COVID-19疫情一线帮助抗疫救危。中国在自身COVID-19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积极帮助他国抗疫,展现了大国担当,履行了大国责任。   “疫情就是一面照妖镜”。以美国为代表的部分资本主义国家和媒体对中国抗疫的极端诋毁、污蔑和误解,除中西意识形态和经济、社会、文化、宗教基础不同外,核心原因更在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方式和治理逻辑相当陌生,对中国的制度文明建设以及中国的传统文化缺乏直观认识和了解。   《民法典》的出台不啻为中西双方展开沟通和对话的“一剂良药”。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不仅具有法技术层面的意义,亦承载着十分重要的历史、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功能。(1)《民法典》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演进史。近代中国,积贫积弱。西法东渐以降,从1911年的《大清民律草案》到2014年启动民法典编纂,一百多年间,总计9次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草拟过11稿民法典草案。新中国建国后分别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2014年五次启动民法典编纂,期间历经坎坷劫波,难以尽言。一部民法典编纂史就是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演进史。(2)《民法典》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依法治理是必不可少的一环,《民法典》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异常关键的角色,它通过对私权的宣示、保护和对公权力限制方面的制度设计,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3)《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基本法。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各类市场主体产权的确认和保护、交易自由原则的提倡和鼓励、交易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违约和侵权责任的分担,均和民法息息相关。我国发展到现阶段亟需通过《民法典》形式将市场经济建设的成果确认和巩固下来。(4)《民法典》是改革开放以来民事立法成就的凝练和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陆续颁布了《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收养法》《继承法》《婚姻法》等一系列的民事单行法。为保障这些民事单行法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还陆续颁布了规模庞大的民事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群体。我国此次《民法典》编纂正是立基于这些单行法及司法解释的基础上编订纂修完成的。(5)《民法典》是中国私法文化和民族精神的浓缩。《民法典》因其对社会生活影响的广泛性和深刻性,承载着一个民族共同的文化记忆,彰显着这个民族鲜明的精神特质。“正德、利用、厚生、惟和”这些中国传统价值观在《民法典》中得到了突出体现。典型如《民法典˙合同编》借贷合同部分规定禁止放高利贷(第680条第1款)、《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设置离婚冷静期(第1077条)、《民法典˙物权编》专章规定居住权(第十四章第366条—371条),等等。(6)《民法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载体。作为《民法典》编纂的精神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了我国《民法典》的条文设计和制度构建的全过程。例如,《民法典》鼓励见义勇为,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184条);规定对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保护(185条);增设好意同乘(第1217条)、禁止霸座的规定(第815条),倡导构建和谐、文明、诚信、友善的社会。   按照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关于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区分的思想,欧洲的法律具有逻辑性和形式理性的特征。自罗马法以降,民法即具备“形式理性”特征。十九世纪欧洲大陆法国、德国、瑞士、奥地利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兴起的民法法典化运动,使民法“形式理性”特征得到了集中的呈现。通过对《民法典》体例编排、内容设计、概括条款、术语表达等一系列设计,体现出强烈的精确性、可计算性和可复制性,最终使《民法典》能够跨时空、跨地域传播,成为沟通国家和地区之间法制文明和文化交流的“桥梁”和“纽带”。   在全球抗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中西文明和意识形态对峙和冲突加剧的背景下,推介和输出中国《民法典》可谓恰逢其时,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价值和战略意义:(1)推介和输出《民法典》是增进国家与国家之间理解和互信的重要途径。《民法典》的全部内容无外乎社会生活的记载和总结,它必然要展现中国人生活世界的重要部分,呈现中国人的重要社会交往规则和实践理性。我们推介和输出中国《民法典》,就是推介和输出中国社会的交往规则和实践理性,推介和输出中国的民族形象和精神气质。让世界认识中国、了解中国,了解中国国家的治理逻辑和治理思路,了解中国的私法制度和私法文明,藉此以增进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理解和互信。(2)推介和输出《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至今已逾20年,2010年中国的GDP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位,2013年成为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成为全球120个国家的第一贸易伙伴,进出口总额达4.16万亿美元,约占全球贸易总额的12%。当今世界,以电子商务、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科技技术日新月异,正在重塑着市场经济的运行逻辑,中国已经完全融入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浪潮,世界需要了解中国市场经济的最新发展状况,中国亦有必要向世界分享自己市场经济建设的成就。《民法典》作为市场经济建设的基本法,凝结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经验和共识。推介和输出《民法典》就是向世界展示和分享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经验和成就。(3)推介和输出《民法典》是推进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战略,致力于在一带一路成员国之间打造一个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责任共同体。2014年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战略。人类社会成为一个休戚与共的共同体已经成为共识,各国之间的联系和依存程度日益加深,但同时亦共同面临着粮食短缺、气候变化、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人口爆炸、网络攻击、疾病流行、跨国犯罪等全球非传统安全问题。所谓“文明新旧能相益,心理东西本自同”。在全球共同抗疫这一特殊的时代背景之下,世界各国有必要本着不同文明之间相互借鉴、合作共赢和可持续发展的态度,寻求人类的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推介和输出《民法典》,就是和世界各国凝聚价值共识,探寻人类生存和人类文明发展的重大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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