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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劳动纠纷常见问题(二)
作者:丁嫣 律师  时间:2021年05月14日

5.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能免责吗?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作为劳动者,其可以放弃该项权利,但是作为用人单位,这是法定义务,是必须履行的。劳动者出现工伤等情形时,用人单位不能免责。

6.病假期间能解除劳动关系吗?劳动者病假期间,如果是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如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并未到期终止,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凡是“医疗期解除”的,除了需要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之外,有些地方有相应的政策,如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7.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解除吗?
并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终止,不能解除。期限届满仅是合同终止的条件之一,而并非唯一条件。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终止或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