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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劳动仲裁委受理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作者:丁嫣 律师  时间:2021年05月25日

并不是一切发作在用人单位与劳作者之间裁定都会受理。在请求劳作裁定的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劳作裁定委受理的案子规模是哪些,不受理哪些案子,别白忙了一趟。那么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能够受理的劳作争议案子有哪些?

哪些景象能够请求劳作裁定
依据《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二条之规则,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首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发作的下列劳作争议:
1、因承认劳作联系发作的争议;
2、因缔结、实行、改变、免除和停止劳作合同发作的争议;
3、因开除、解雇和辞去职务、离任发作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歇息度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以及劳作保护发作的争议;
5、因劳作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等发作的争议;
6、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劳作争议。

以下景象劳作裁定委不受理:
1、社会保险经办安排在依照法令、法规及有关规则经办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之间发作的争议,如补缴、漏缴、欠缴、延缴社会保险费、处理退休手续、承认工龄等;
2、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因住宅制度改革发生的公有住宅转让胶葛,以及因住宅公积金发生的争议;
3、劳作者对劳作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或许对职业病确诊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确诊鉴定结论的贰言胶葛;
4、如用人单位现已破产,因主体不存在不予受理;
5、政府主管部分掌管或主导改制企业的胶葛,属企业制度改革中和劳作用工制度改革中呈现的特别现象,不是实行劳作合同中的问题,由此引发的胶葛,一般应当由政府相关部分依照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则统筹和谐停决,不属于劳作争议案子;
6、与企业主管部分发生胶葛不属于劳作争议调停裁定规模;
7、其他不属于劳作争议裁定处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