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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起诉离婚的程序
作者:丁嫣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律师表示,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但如果双方当事人采取的是诉讼离婚,那么就不需要考虑另一方是否同意。只要希望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等证明,一般情况下法院都能够判决离婚。


武汉离婚律师表示诉讼离婚的程序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和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诉讼开始阶段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法院受理后,双方当事人就都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不过当事人起诉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诉讼的主体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双方当事人;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法律依据以及事实;4.受理起诉的法院需有该案件的管辖权。

二、审理
指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启诉讼程序,直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武汉离婚律师表示,审理也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调解、和开庭审理。
1、准备工作
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应当先审理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符合,就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给被告,被告应该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尽量使双方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
武汉离婚律师表示,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双方当事人也应遵循调解书约定的内容。
3、开庭审理
当法院未调解成功时,即进行开庭审理,并应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三、判决
人民法院当庭做出的判决,应当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应在宣判后立即发出判决书。一审程序结束后,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