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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骗婚
作者:丁嫣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23日

大龄单身女青年张某迫于家庭催婚的压力,通过相亲认识了一位男士李某。李某举止斯文、稳重成熟的气质吸引了张某。李某对张某也比较满意。双方在认识一个月后,经双方家长协助操办了婚礼。但是婚后两个月,张某发现了李某竟然是同性恋,张某认为李某和自己结婚的行为属于骗婚,要求和李某离婚并向其索要经济损失和精神赔偿金。那么,李某是否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张某损失呢?

律师首先告诉大家,什么是骗婚?即指双方虽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实际上是以婚姻为诱饵,来获得他人财物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披着合法的外衣,行实质犯罪之道。我国法律没有针对“合法”的婚姻行骗作出详细的规定,因此,这种形式很难认定和打击。
那么骗婚形式具体都有哪些呢?

在司法实践中,骗婚的形式多种多样。男性骗婚,大多数有两个目的:单纯欺骗感情、获得某种权势或者诈骗女方财产。比如冒充知识分子、企业高管或其他类型的社会精英,采用各种欺骗的手段获得女性的信任。从而通过合法缔结婚姻的方式,达到将女方的感情和财产据为己有的目的。而女性骗婚,大多也是为了骗取对方的财产,当然,也有为了某种特定目的而骗婚的。比如女方以爱情的名义嫁给富豪,骗婚后得到一定财产就离婚或者直接消失;以照顾病中的男方为由骗婚,其真实目的也是为了获得对方的遗产;还为其他了获得晋升、职称、上学等目的而行骗婚行为的。
律师认为,无论采用哪种形式的骗婚,行为人的共同目的都是通过合法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