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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抚养权的归属
作者:丁嫣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都说离婚时两个人的事情,不适合、感情破裂、见异思迁都是理由,如果没有孩子其实还是简单的。武汉离婚律师认为可以把离婚诉讼比作合伙纠纷的散伙,感情的问题是男女自己决定的,而财产分割才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重点。但对于有子女的夫妻的离婚,伤害最大的是孩子,因为对于孩子而言亲生父母的爱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不会如有人所言由于父母再婚就多得到爱。

武汉离婚律师表示,在离婚诉讼中,对于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法律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对于不满2岁的子女,法院一般是判决由母亲抚养;对于已经满2岁的子女,一般应由父母协商为主,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在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综合父母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对于子女已经满8周岁的,法院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对于父母的实际情况需要离婚双方来举证证明其抚养子女对于子女成长有利,武汉离婚律师的经验主要有如下几点:
1、对于需要入学的未成年子女,教育是父母考虑的主要问题之一,那么学区房的归属会影响到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所以如果名下有教育资源较好的房产应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子女由其抚养会享受到相对优良的教育资源。
2、对于双职工的夫妻,由于工作原因导致接送子女入学的时间冲突,如果其中一方的父母有时间和精力帮助照顾,提供书面证据提出可以主动帮助照顾,法院也会考虑这个问题。
3、夫妻一方的收入状况、学历水平也是法院在裁判抚养权归属考虑的。
总之,律师认为,无论什么证据,法院考虑的出发点都是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