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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他欠我的钱,我可以拿他的东西来抵债吗
作者:熊大明专业 律师  时间:2017年03月13日
问题:


虽然我们都知道在法律上倘若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或者故意失踪时,法院可作出判决,用债务人的财产用来抵消债务。此类债务纠纷一般都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的,但是也有些人却认为起诉太过于麻烦,便直接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来抵押相应的债务,那么拿债务人的东西抵债是否合法呢?


答案:


答案是不可以的,因为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种行为的具体定性及操作问题还要分情况而论:


根据场合不同,法律责任不同!


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情况的,债权人涉嫌构成盗窃罪,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物抵债时,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的,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之规定,债权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等规定处罚。但是由于债权人并无强制执行权,债务人有权基于物权法之规定,依法追究债权人民事法律责任。


3、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物抵债时,债务人在场并未拒绝或阻拦的,可以视为债务人默许债权人实施上述行为。债权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问题:


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总有差距。上述问题在理论上虽然可以很清楚的区分法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不可回避的障碍。


1、举证障碍:


其实以上三种情况均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对债务人而言,除非债务人对自己的财物有专门的监控设备进行现场取证。对债权人而言,除非债权人能对实施上述行为进行现场取证。


2、实施上述行为的债权人必须是债权人本人或债权人的委托人。属于债权人委托人的,债务人只有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债权人委托人的情况下,债务人对其所做的意思表述方能有效。


温馨提示:建议使用法律手段


以上我们知道了债务人不在或者阻止的情况下债权人私自拿债务人的财产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因此违法则未免得不偿失。如果您遇到欠钱不还的债务人,建议寻找一个在这方面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您提供合理的维权方式,来实现您的个人债权。


综上,对于“你欠我钱不还,我就拿你的东西抵债”这种想法与做法是不可以,是违法的,不要贪一时便利或一时的心急就违法,得不偿失。正确的做法是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种“欠债还钱”的事情。


来源:遇事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