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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女子只穿内衣倒挂电线上 系因在家擦玻璃时意外坠楼
作者:刘琬琳 律师  时间:2018年11月27日
7月1日上午9点30分,辽宁本溪消防支队明山中队接到报警,位于紫金路一小区一名只穿着内衣裤的女子倒悬在一幢居民楼前二三楼之间的电缆线上。该女子双腿叉开、双手下垂,一动不动。到达现场经询问当事人家人得知,该女子在家擦玻璃时不小心失足从5楼窗户坠下。幸运的是此小区是老旧小区,二楼与三楼之间还有早期拉扯的电缆线没有拆除,女子幸运地倒挂在电缆线上,双腿被电缆线的空隙缠绕着。但因受到惊吓已经昏迷,过往路人及时拨打了119报警。现场指挥员下令立即展开救援,由一名战士架设一部六米拉梯,从下方拖住被困者保障她的安全。另由一名战士从三楼窗户下至二楼三楼之间的位置,利用坐席悬垂的方式接近被困女子,二楼窗口位置有四名战士负责接应,上下合力将女子救至二楼屋内,救援过程持续十分钟左右。该女子50岁左右,目前已清醒并无大碍。
如何防范意外伤害
万幸女子被挂在了电线上后被消防人员解救,清醒后并无大碍,所以只是有惊无险,但万一直接坠落在地那后果可真不堪设想,所以只能说明天和意外,我们永远不知道哪个会先到来,而这时为自己和家人适时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显得尤为必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以致死亡、身体残疾、支付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它至少包含三个条件:
一是有客观的事故发生,而且是不可预料、不可控制、非受害者所愿的;
二是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所遭受的伤害是客观的、看得见的;
三是意外事故属于保险合同范围内的,是伤害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的直接原因或者说是近因。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保障项目有:
1、基本保障项目:
①死亡给付。死亡是指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当意外事故发生致使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②残疾给付。这里的残疾也包括两种意思:一是人体组织的永久性残缺(或称缺损)。钿肢体断离等;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如丧失视觉、听觉、嗅觉、语言机能,运动障碍等。当意外事故发生致使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2、附加保障项目:丧葬给付和遗嘱生活费给付等,这是由死亡给付派生而来;医疗费给付和误工给付等,这是由残疾给付派生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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