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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卫龙辣条吃出虫子,消费者权益如何维护
作者:刘琬琳 律师  时间:2019年04月26日
一、消费者权益包括哪些   (1)安全保障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   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   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6)求教获知权   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依法结社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二、卫龙辣条吃出虫子,消费者权益如何维护   (一)途径一:协商解决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而言,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二)途径二:投诉、调解   投诉的定义: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
  投诉的形式: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
  1、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2、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
  3、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
  4、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
  5、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三)途径三:行政申诉   消费者如何进行申诉?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讲清楚以下内容: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 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途径四:提起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在我国,诉讼大致分为三种形式:
  (1)刑事诉讼;
  (2)民事诉讼;
  (3)行政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如消费者与经营者间有仲裁协议,则须首先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结果再提取诉讼。
 
  三、消费者自身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除了掌握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之外,在受到侵害时,还应该通过一些合法的手段或者是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一)消费者要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再者,在购买商品后,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
  除此之外,还有保修卡、信誉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都要保管好,以备急用;同时还要牢记维权时限,比如说“三包”期限。
  (二)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产品瑕疵责任,诉讼时效为1年;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因原企业分立、合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三)当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欺诈行为时,消费者可以以协商的方式,同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就其欺诈行为来协商,双方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其次,消费者还可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让管理部门从中协调解决问题,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如果消费者通过上述两种方法依然不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么消费者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以向法院起诉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同时,还要注意和掌握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据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不然,有理也会输掉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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