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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瞒妻卖房之后
作者:刘琬琳 律师  时间:2017年03月09日
古人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可宋才杰恰恰相反,在由四十岁向四十一岁过渡的这一年,自认已经“不惑”的他,瞒着妻子卖了二人共同的房子,携带五十余万卖房款周游了全国,归来和妻子离了婚,交了女朋友,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可正当他自认为日子过出“味”来时,却又因抗拒执行而被刑事审判,转而过起了阶下囚的生活。回想过去的一年,这一切都像一场快放的电影,看守所里的宋才杰开始困惑了……

         三次诉讼为离婚  夫妻上演“罗生门” 

  人都说七年之痒,宋才杰和妻子李帆终究也不能例外,截止 2007年,结婚不到8年的妻子却已两次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直到2009年9月丈夫宋才杰诉请离婚,二人的夫妻生活才至此结束。诉讼中,对于双方的感情基础和婚姻生活,夫妻二人各执一词,上演了一场“罗生门”。

  丈夫宋才杰的讲述:宋才杰认为其和李帆结婚太过仓促,了解不够,性格不合。且认为李帆在其已无生活能力并且已经身体残疾的情况下,起诉向其索要扶养费,可见李帆对自己已没有感情,于是诉请离婚。

  妻子李帆的讲述:1998年李帆经人介绍与宋才杰认识,随后确立恋爱关系,那时还在恋爱期间的她,就主动承担起照顾宋才杰母亲的责任。1999年,两人登记结婚后,她更是嘘寒问暖地照顾着宋才杰的父亲,直至他2008年去世。自认为这个家付出很多心血的李帆一心想象着夫妻能举案齐眉,可现实并不如人意,凭借女人的直觉和敏感,李帆觉察到丈夫和她人之间关系暧昧,为此,两人多次发生争执,但每次都是不欢而散,而这无疑是本就冷淡的家庭关系破裂的催化剂。

  2005年因为怀疑宋才杰有第三者,李帆诉至门头沟法院要求离婚,后来因宋才杰写了保证书,宋才杰的单位领导和亲戚也都来劝说李帆,于是李帆撤回了起诉。2007年2月的一天,李帆下班回家,发现门被反锁了,随后李帆就报了警,警察来后敲了十几分钟的门,门才打开,这时宋才杰穿着睡衣从屋里出来,厨房里还有一个女人,于是李帆搬出了家,除了偶尔回家照料一下,她很少回去,并诉至门头沟区法院再次要求离婚,可诉讼中宋才杰却坚决不同意,同年4月,因证据不足法院判决驳回李帆的诉讼请求。而对于2009年8月——也就是宋才杰诉请离婚前一个月——自己起诉要求宋才杰支付抚养费的做法,李帆则称事出有因。

  李帆说的这个“因”起源于2007年6月的一件事。

       瞒妻卖房携款离家“出走” “失踪”归来诉请离婚

  2007年7月,也就是第二次离婚诉讼被驳回三个月后,李帆突然听别人说宋才杰已将二人共有的房子卖了出去,而丈夫宋才杰也在拿到卖房款后“失踪”了! 

  原来,这处房子是二人婚后贷款买的,直至2004年才还清全部的房贷,虽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这处房子却一直登记在丈夫宋才杰名下,而宋才杰正是利用了这个便利,在2007年6月,也就是离婚诉讼结束后的两个月,通过中介将该处房屋卖给了陈某,而陈某也在合同签订的当日将全额房款五十多万一次性付给了宋才杰。

  得知丈夫卖房的消息后,着急如焚的她甚至报了警。为了阻止房子“落入”他人手中,她当即搬了回去。可所有这一切,都抵不住丈夫已经将房子卖出去的事实。合同已经成立、房款已经全部付清、陈某也依法拿到了产权证,丈夫拿着五十多万元卖房款不知所踪,自己却面临着无“家”可归的困境。

  无法接受这一现实的李帆诉请法院确认宋才杰和陈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因陈某是善意取得而被驳回。陈某申请执行后,在法院执行法官的解释劝说下,李帆自行将该处房屋腾空。

  在李帆看来,当初自己提起离婚宋才杰坚决不同意,而在2个月后他就背着自己将两人共有的房屋卖了,这怎么看都像是宋才杰事先策划好的一个阴谋,看清丈夫真实面目后的李帆对宋才杰彻底失望了,同时,几场诉讼下来李帆也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必须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在宋才杰“失踪”归来后,2009年8月,因无收入来源、无房屋居住,李帆将宋才杰诉至法院,要求宋才杰给付自己自2007年6月起至今的扶养费,后法院判决支持了李帆的诉求。2009年9月,宋才杰起诉要求离婚,李帆要求均分卖房款。经法院判决:两人解除夫妻关系,宋才杰支付李帆一半的卖房款即二十多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宋才杰未履行给付义务,李帆到法院申请执行。那时的她不曾想到一年之后,这起冤家夫妻间的民事纠纷让前夫宋才杰沦为了阶下囚。

       背五十万现金周游全国  避执行搜查后被公诉

  依照法院判决,宋才杰应当给付李帆的是扶养费和一半的购房款,两项合计二十多万,而宋才杰拿到手的卖房款就有五十多万元,应该是有足够的履行能力的。因此,按常理案件应该很快就能执行完,可现实中该案的办理却困难重重。

  首先是五十多万元卖房款不翼而飞。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对宋才杰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结果却出人意料:宋才杰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宋才杰卖房所得的五十多万购房款哪里去了?针对这个问题,法官想听听宋才杰的说法,可要见宋才杰又成了另外一个难题,因为宋才杰再次“失踪”了!

  刚开始立案时,虽然宋才杰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却能保持手机畅通、随叫随到,但后来就再次销声匿迹了,他不接电话、不来法院、不见法官。后经了解,自宋才杰将房子卖掉后,2009年“周游”归来的他,就住在了父亲遗留下来的房子中。

  鉴于宋才杰的行为和法官调查取得的一些材料,法院依法对宋才杰的住处进行了搜查,搜出现金一万余元、存折数张,共计二万余元。

  因宋才杰隐匿财产,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检察院以拒执罪对宋才杰提起公诉。庭审中,宋才杰自愿认罪,当被问及五十余万元卖房款的去向时,他表示,卖房后自己就用背包背着五十多万元现金去旅游,在1年多的时间内将钱全花光了。“我也想退赔,想要自由,可钱都花了,跟朋友借也借不到。”宋才杰说。

  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宋才杰因拒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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