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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当继母患了癌症
作者:刘琬琳 律师  时间:2017年03月09日
                下雪了

  这天,京城洋洋洒洒的下了一夜的大雪,让这个冬天格外寒冷,我们是派出法庭,路远道滑,没过脚面的雪让出行变得十分困难。可是刚巧,我今天有一个案子安排了开庭,怕耽误,昨天,我们都不得不住在院里,同志们都说:“今儿这天儿,不会有当事人来了。”我看看表已经快九点半了,开庭时间都过了半个小时了,见当事人都没来,我拨通了原告张兰的电话,电话那头我听见一个中年妇女喘着粗气,脚下伴着咯吱咯吱的雪声,嘴里不断地重复着,“王法官,您再等我一会,一会我就走到了。”听着脚步声,我知道每一步维权的路她走的有多么艰难,我很不忍心,说:“大姐,这么大雪您慢点,我们在这等着您。”因为她不仅仅是我的当事人,还是一名癌症患者。

  十点,庭审终于顺利开始了,我坐在法庭上,打量着这位妇女,温和的脸,现着岁月打磨和疾病折磨的痕迹,穿着几层厚厚的棉衣,衣角还露在外面,显得很臃肿,紫色的围巾紧紧地裹在脖子上,遮住半张脸,低着头,眼光总是避开对面的被告席,喃喃地说着话,我让她把围巾拿下来,她却很戒备,直说:“不想不想”,我想也许是因为病情羞于给别人看的缘故吧,她患的甲状腺癌,就在脖子上。庭审中,她掩饰不住激动,我几次叫她控制一下情绪,怕她的病恶化,她哭着,喊着:“我那么好好的照顾你13年,从高中,到大学,到工作,你为什么那么对我!”每一声都针扎一样刺到我的心上,可是作为法官的我,也只能重复着说:“请您控制情绪,不要讲与本案无关的事情。”忽然想,有时,这个妇女需要的不仅仅是钱,还有个能陪她说话的人吧。

                      一场癌症引发的

  这起案件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2008年,45岁的女子张兰被诊断患有甲状腺癌,生活非常困难,抚养了13年的继子李刚不履行赡养义务,张兰将23岁的继子告上法庭。张兰称,李刚是张兰的丈夫与前妻的儿子,当时,李刚才9岁,张兰一直照顾李刚,但自从2008年身患癌症起,参加工作的李刚却不管不问,拒绝出一分钱。张兰认为,她对李刚尽了抚养义务,李刚也应该向她尽赡养义务。便一纸诉状将李刚诉至法院,要求李刚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并且负担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

  刚刚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也见过李刚,大学刚刚毕业,在汽修厂工作,说话很有礼貌,张兰说她一直照顾李刚13年,跟这个继子一直关系很不错,很奇怪这样一个母亲怎么会突然将一个23岁的孩子告上法庭。立案的法官告诉我,这并不是这个妇女的第一场官司,就在此前一个月,他将自己的丈夫也告上了法庭。张兰原是河北人,后在北京与李志1996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6月12日登记结婚,双方都是再婚,各带一个儿子,年龄相当,都是23岁,刚结婚时两人感情良好,但由于工作关系,异地居住。后来张兰生病,住在平谷某村的姐姐家,而丈夫李志则是顺义区的一名保安,住在单位,半年才回一次密云的家。2008年1月张兰经医院确诊患有峡部甲状腺乳头状癌,同年3月进行手术,并要持续接受检查、化疗、服药等治疗,高昂的治疗费让张兰生活非常艰辛。由于没有钱看病,张兰的姐姐为她垫付了医疗费2万多元,张兰以丈夫不关心照顾其生活为由,起诉要求丈夫李志尽夫妻扶养义务。法院经调解后,双方已经达成如下协议,即丈夫李志在单位附近租房一处,供夫妻共同生活。并负担今后张兰的医疗费用。现在此案已经审结。

  因为一场癌症,引发了一家人两起诉讼,不禁引起了我的关注,我知道,这种案件如果不耐心,不用心,肯定会引起更大的家庭矛盾,也许一个家庭就会这样毁了。于是我翻看案卷,跟前案的承办法官聊案件,调出庭审材料,仔细研究案情,希望找到本案中的主要家庭矛盾,后来我发现,这个家庭,并不是从始至终都是这样冷漠的,究其原因也不过只有一个原因:癌症。因为张兰的癌症,医药费花去很多钱,这个贫穷的家庭没有条件负担,所以,每个人都选择逃避。

                 他们一起经历的

  下了班,案子却一直在心里装着,想起白天庭审的时候张兰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知道她应该有很多委屈要说吧,第二天,赶紧给张兰打了个电话,聊聊她的情况。她在电话里哽咽着,说她多么难,多么寒心,说到情深处,张兰更是声嘶力竭,我能体会到她的痛苦,不敢打断她的回忆,只能轻声说:“您别激动,慢慢说,说出来会好过一些。”通过她的叙述和材料,我对这个妇女,对她的家庭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打心眼里想帮助他们。了解的过程中,我知道张兰原是河北人,在父母包办下,嫁给了前夫吴鑫,由于之前没有感情基础,家庭并不幸福,这段婚姻因此没有维持多久。两人离婚后,张兰独自带着儿子,那时儿子也只有几岁而已,一年后,前夫就因为工作中出现事故而去世。看到孩子没有了父亲,张兰心中暗下决心:将来一定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96年刚过了大年,就有人跑来给张兰介绍对象,于是张兰认识了李志,看他虽然家里不富裕,当保安赚钱也不多,但觉得他人老实,肯干,再想到独自一人带着孩子的辛苦,几个月后,张兰就嫁到了李家。李志也有个儿子叫李刚,同自己的孩子一般大,听李志说,李刚的妈妈在他3岁的时候就服毒自尽了,听到这些,张兰看见孩子,打心里心疼,此后的几年,一家人过着平淡幸福的生活,后来两个孩子都上了高中,花销也渐渐变多,由于李志在顺义上班,住在单位,几个月才回一次家,家里的事都指望不上,有时候家里没钱,交学费的时候张兰只能给校长先打欠条,下午赶紧向别人借钱,给学校送去,独自撑起这个家的张兰渐渐和继子的感情越来越深,2005年李志上了大学,张兰自己的孩子也上了技校,家里的负担逼得张兰不得不出去打工,没有技术的她只能去工地绑钢筋,下班只能睡在工地上,家庭的不顺和打工的辛苦,让张兰心力交瘁,总是觉得头痛,胸闷,不得已,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被诊断出患有峡部甲状腺乳头状癌,张兰觉得天塌了一样,沉重的医药费压得她透不过气来。

  生病后,由于夫妻两人两地分居,丈夫李志又忙于工作,张兰总是觉得丈夫不关心自己,而且也不给她一分钱,更不打电话,让张兰很是心寒,继子原来偶尔还向医院打个电话,可是自从医药费渐渐变多后,也更是不管不问,没有收入来源的张兰四处借遍了钱,便想到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接到案子之后,我和前案的主审法官聊天,发现张兰与丈夫的矛盾并不是不可以调和。因为在调解过程中,李志很配合,他同意为张兰在自己的单位旁边租一间房子照顾她,并且承担全部的医药费,通过这些,我发现其实一家人还是有感情的,只是因为支付不起高额的医药费而弄到支离破碎,如果采取合适的方式还是有可能解决的。因此在庭前,我先同李刚聊了天,听了他的感受,他说,他其实和妈妈的感情很好,但是他接受不了他把自己和爸爸告上法庭,更接受不了那些高额的医药费,我知道,说这话的时候,对一个20刚出头的孩子来说有多心痛,我想他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会坐上被告席,会被自己的好妈妈告上法庭,我跟他说:“来法院并不是丢人的事情,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而已,所以你不要有心理负担,你妈妈养你这么大,是该回报她的时候了。”他听到这话,我能清楚地看到他的眼睛里噙着泪光,如果我再多说一句,他就会哭出来,我真的不忍心再说了。 

                    雪停了

  接着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开庭了,面对继母的指责,李刚说了一句:“我真的没打算不管您。”这一句话,让冰冷的法庭变得很温暖,母子相视,没有了仇恨,一切怨恨都灰飞烟灭,说过的那些狠话,过往的那些苦痛,都被温情取代了,看着张兰有人照顾,自己也觉得很踏实,即使丈夫和孩子并不能给张兰很多钱,也许仍然不能完全负担她的高额医药费,但是,家庭的温暖可以减轻病痛吧,最后,我判决李刚每月支付继母200元赡养费,医药费根据之前的调解协议由丈夫李志负担。

  至此,本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看着张兰远去的背影,很欣慰。(当事人均为化名)文章转自网络,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