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遗嘱见证人不是每人都能当
作者:刘琬琳 律师  时间:2018年12月18日
导读:什么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见证人有哪些条件?
  本网的一位网友向本网咨询,他说:“前不久,我父亲因车祸受重伤去世。去世前,父亲留下口头遗嘱,交代了遗产继承问题。当时由一名亲友代书,我和妹妹在场见证。后来姐姐从外地回来,称我不能做父亲的遗嘱见证人,不同意按父亲的遗嘱分割遗产。请问,我为什么不能做父亲的遗嘱见证人?我父亲立下的遗嘱有效吗?”
  针对这位网友的提问,法邦律师解答如下:
  你不能作你父亲的遗嘱见证人。
  我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从这一法律规定中可知,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但法律规定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为见证人的。我国继承法第18条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你和你妹妹都是遗嘱继承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所以,这份遗嘱是无效的。你们应该与你姐姐通过协商解决分割遗产的问题,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解决。
  小贴士大用处
  在订立遗嘱时,哪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显得十分重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