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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解读疫情下的政府扶持政策
作者:刘疆 律师  时间:2020年02月10日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外公布了最新防疫政策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措施一经公布,就像是暖风拂面亦引起了北京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讨论。
    据北京博儒律师事务所刘疆律师介绍,该项政策主要从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投入、保障企业生产三大方面着手具体颁布16政策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下面和刘疆律师一起解读一下具体内容:
1.免房租或给予租户50%的租金减免。
    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
在此特别提示中微小型企业及时与自己所在的区县政府沟通,确定自己是否需要配合营业,以便为日后请求减免房租提供依据;其他因此次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营业的小微企业可选择及时与自己的出租方联系,沟通确认关于2月份租金50%的减免落实中的实际问题。
2、减免征收部分税费。
   政策也规定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占道费。
3、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企业融资力度。
   融资成本方面,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本市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关于资金链运作问题其实是中微小型企业运行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此次疫情只更是加剧了该问题的突出程度和严重的深度。因此中微小型企业应该,抓住这次疫情的政策扶助机会,及时做出对经营状况的梳理,以及财务相关报表的整理出具,就到期或预计到期无法偿还的及时与贷款方做沟通,落实该政策的停缴或缓缴规定。而经营中需要贷款的中微小企业,也不妨利用此政策机会统筹谋划自己的经营状况根据需要依法提出对应的贷款要求。利用疫情后市场的恢复力谋求更大的生产生存空间。
   其实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此次政策也会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根据研发投入实际情况,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研发费用补助,从而缓解中微小型企业研发资金困难的问题。
4、关于中小微企业的员工安置问题。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疫情期间,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截至4月底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与上年平均人数相比持平或增长20%(不含)以内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30%的补贴;截至4月底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与上年平均人数相比增长20%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对于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根据岗位需要组织职工(含待岗人员)参加符合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本市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享受免费培训。该规定有效降低了因员工社保问题产生的费用压力。
5、提供全方位的企业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发挥12345企业服务热线功能,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热线专席服务,组建律师专家服务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咨询、代理、“法治体检”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公证服务。
    面对此次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无论个人、中微小型企业乃至国家而言战“疫”既是考验也是机遇,北京市人民政府这次的政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扶持程度,北京博儒律师事务所刘疆律师提醒在京企业办公人员,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作为中小微企业的企业主更应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方面的特惠条件帮助企业共度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