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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哪些行为按非法经营罪处罚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13日

一、哪些行为按非法经营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下列行为应按非法经营罪处罚: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包括三种行为:
(1)非法经营专卖物品;
(2)非法经营批文、许可证;
(3)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
二、非法经营罪如何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本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