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法学论文

房屋出租的条件,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作者:古财勇 律师  时间:2018年02月24日
一、房屋出租的条件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二、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本文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律师资料

古财勇律师
电话:18126192…

我的精采回复

最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