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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民间借贷80万,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
作者:张笑宁 律师  时间:2017年06月23日
民间借贷80万,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    案情简介:    应先生2011年前后通过甲中介担保公司和王某、田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应先生借给王某、田某150万元,利息1.5%,期限半年等,并办理了公证,为了保障债权实现,田某用自己名下的房屋作为担保,担保价值150万,办理了他项权证,甲公司未在担保人处签字盖章,合同签订当天,甲公司给应先生提供了pos机,应为应先生只有80万,就刷了80万元,事后打印银行流水发现pos机收款人为乙公司,后合同到期,应先生重新与王某、田某签订借据,本金仍是80万元,月息1.5%等,但前一合同被乙公司收走,期限半年,到期后多次续签合同,最后以一次为2014年12月份签订的合同,本金80万,月息1.5%,期限半年等,保证人为丙公司,丙公司法人代表与甲公司为同一人,因多次续签,应先生手里只有第一次的合同及最后一次的借据等材料,2015年1月之后王某不再支付利息,经多次催促仍不支付,2016年底委托我方走法律途径。   本律师经过研究发现几个问题,一、公证书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二、收款人与本案合同几方均无关系且数额不一致,三、借据不连续,四、甲公司现已不存在,五、支付利息的银行账号无法显示为被告账户,六、丙公司已过保证期限等等问题,经过认真思考,本律师作出以下决定:   一、将田某、王某、丙公司一并起诉作为被告,丙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将乙公司作为第三人要求参与诉讼等。   确定诉讼请求如下:一、田某、王某共同偿还本息,二、丙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应先生对该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诉讼费被告承担。   现本案已由郑州市金水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同诉讼请求,诉讼费全额由被告承担,即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至此本案顺利结案。   评析:本案属于借款合同纠纷,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双方均应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但民间借贷合同案件,数额较大,同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需要提供转账记录,本案的难点就在于本律师发现的上述几个问题,但本律师凭借多年经验,通过增加第三人,要求原告提供相应证据,将所有疑问能以证据的形式相互关联,是本案胜诉的关键,本律师也经常接到当事人咨询,常常是本该胜诉的案件,因为当事人自己对法律关系、法定程序等不了解,导致败诉,从而委托我们上诉,倘若今早委托律师,从一审就参与案件,便可以省去许多麻烦,尽早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