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侵略性驾驶
作者:朱学田 律师 时间:2015年05月07日
侵略性驾驶
女司机被暴打事件刚刚爆出来时,人们第一时间都在谴责男司机,他下手实在是太狠了。
后来舆论反转。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还原了痛打女司机事件的“前因”,很多人从谴责男司机变为了痛骂女司机。因为人们发现,原来是女司机惹祸在先,她开车野蛮,任意变道。男司机车上小孩的哭声让一部分人更加地理解与同情他起来。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长君,在2014年腾讯新闻《事实说》节目里表示,“每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里,大概有90%都是因为开车的驾驶人违法行为导致的。”而超速、逆向行驶、未按规定让行等因素一直高居公安部公布的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前列,这些人的因素,当然多数属于“侵略性驾驶”。
痛打女司机事件一出,一个叫“路怒症”的名词也被频繁提及,大概意思是“在交通阻塞情况下开车压力与挫折所导致的愤怒情绪。”以此来说明为什么在路上,驾驶员会突然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一秒变疯子,而在事后后悔不已。这个说法有道理,但是只是部分正确。
国外的许多研究都表明,“侵略性驾驶”是有复合原因的。这和人格、家庭培养、生活满足感、压力、挫折、性别、年龄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等有关系,一般来说,年轻的男性比较倾向于“侵略性驾驶”。
所谓“侵略性驾驶”(aggressive driving)又翻译作“攻击性驾驶”,按照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定义,指的是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驾车方式,比如蛇形换道、横冲直撞、大声鸣笛等等。综合国内外的分析,“侵略性驾驶”如其名,具有蓄意的成分,而不是单纯的疏忽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