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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基本流程与团队分工
作者:朱学田 律师  时间:2017年04月19日
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基本流程与团队分工
 
新旧三板简介
 
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在三板挂牌的公司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即老三板20016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代办股份转让工作正式启动,2002716日第一家股份转让公司挂牌。为解决退市公司股份转让问题,2002829日起退市公司纳入代办股份转让试点范围。
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另一类公司是中关村科技园区高科技公司,其股票转让主要采取协商配对的方式进行成交,即新三板。新三板针对的是在创立初期、有一定产品、有一定模式、处于发展初期的股份制公司20061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关村代办系统股份报价转让试点正式启动,其主要目的是探索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场外市场的建设模式,探索利用资本市场支持高新技术等创新型企业的具体途径。
2013619,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新三板试点扩大至全国,鼓励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1213,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新三板试点正式扩大至全国。
 
挂牌资质
 
新三板被誉为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孵化器,可以通过价格发现、引入风险投资、私募增资、银行贷款等方式增强挂牌企业的融资能力,同时,通过规范运作、适度信息披露、相关部门监管等,可以促进挂牌企业健全治理结构,熟悉资本市场,促进试点企业尽快达到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要求。
截至20096月,共有85家企业参与试点,其中已挂牌和通过备案企业57家,正在备案企业10家,年底挂牌企业预计将超过80家,挂牌公司涵盖了软件、生物制药、新材料、文化传媒等新兴行业,有9家挂牌公司完成了共10次的定向增发股份,融资4.66亿元,平均市盈率16.38倍。
 
挂牌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新三板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发展历程
 
20061月,经国务院批准,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新三板前身)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展试点;
2011年底,新三板挂牌公司达102家;
20128月,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和天津滨海纳入试点范围;2012年底,挂牌公司突破200家;
20131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揭牌,新三板由区域性试点转变为面向全国的正式运行;
2013619,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新三板试点扩大至全国,鼓励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1213,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新三板试点正式扩大至全国。
 
挂牌流程
 
第一步:初步尽职调查与股份改制
1、确定主办券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
2、各中介机构初步尽职调查,确定改制方案
3、律师协助企业准备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等文件,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4、会计师进场审计,出具改制专项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5、召开创立大会,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6、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第二步:申报材料制作
1、会计师出具两年一期审计报告
2、律师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3、主办券商组成项目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制作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材料
第三步:券商内核
1、公司内核小组进行审核,出具内核意见
2、项目组根据内核意见,修改和补充备案文件
3、出具推荐报告
第四步:报送申请材料,审核挂牌
1、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送挂牌申请材料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反馈意见
3、主办券商组织企业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补充核查,回复反馈意见
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通过(挂牌)
5、报证监会核准(公开转让)
6、申请股份简称及代码,股份初始登记,挂牌
 
 
项目团队组成及分工(重中之重)
 
(一)挂牌公司协调小组:主要负责与中介机构协调、外部事项沟通、资料与整理、信息传达等工作。
(二)主办券商:总协调人,负责整个挂牌方案的策划实施、材料组织、中介协 调及与监管机构的沟通;挂牌后持续督导、做市。
(三)律师事务所:保证改制和挂牌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负责法律文件的审核和起草;协助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四)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及一期财务报表的审计、验资;协助公司规范会计核算制度、完善财务内控体系。
(五)资产评估机构:负责有关改制、增资以及资产买卖时的资产评估事宜,以保证相关资产作价的公允性。
 
1、股份制改造
  新三板市场主要以非上市股份有限企业为主,目前尚处于有限企业阶段的拟挂牌企业首先需要启动股改程序。根据《试点办法》的要求,拟挂牌企业需成立满两年,为保证企业业绩的连续性,拟挂牌企业应以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即由有限企业整体变更为股份企业。
2、主办券商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指主办券商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拟挂牌企业进行调查,有充分理由确信企业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挂牌条件以及推荐挂牌备案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主办券商针对拟挂牌企业设立专门的项目小组,至少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行业分析师各一名,并确定项目小组负责人。项目小组制定项目方案,协调其他中介机构及拟挂牌企业之间的关系,跟进项目进度。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完成相应的法律调查和审计工作后,项目小组复核《法律意见书》《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以法律、财务和行业三个方面为中心,开展对拟挂牌企业内部控制、财务风险、会计政策稳健性、持续经营能力、企业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的尽职调查,发现问题,梳理问题,理顺关系,与拟挂牌企业、中介机构通力合作,彻底解决拟挂牌企业历史上存在的诸如出资瑕疵、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问题,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运作,协助企业制定可行的持续发展战略,帮助企业家树立正确的上市和资本运作观念,把握企业的营利模式、市场定位、核心竞争力、可持续正常潜力等亮点并制作《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及工作底稿等申报材料。
3、证券企业内核
  这是新三板挂牌的重要环节,主办券商内核委员会议审议拟挂牌企业的书面备案文件并决定是否向协会推荐挂牌。
  主办券商新三板业务内核委员会对前述项目小组完成的《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及《尽职调查报告》等相关备案文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关注项目小组是否已按照《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拟推荐企业进行了勤勉尽责的尽职调查;发现拟挂牌企业存在的仍需调查或整改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同意推荐目标企业挂牌的,向协会出具《推荐报告》。
4、报监管机构审核
  这是新三板挂牌的决定性阶段,中国证券业协会审查备案文件并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
  通过内核后,主办券商将备案文件上报至协会,协会决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五十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核查拟挂牌企业是否符合新三板试点办法和挂牌规则等规定,如有异议的可以向主办券商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馈意见,由主办券商答复。无异议的,则向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
  协会要求主办券商对备案文件予以补充或修改的,受理文件时间自协会收到主办券商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重新计算。
  协会对备案文件经多次反馈仍有异议,决定不予备案的,应向主办券商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
5、股份登记和托管
  依据《试点办法》的要求,投资者持有的拟挂牌企业的股份应当托管在主办券商处,初始登记的股份应托管在主办券商处。推荐主办券商取得协会备案确认函后,辅助拟挂牌企业在挂牌前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份的集中登记。
 
挂牌时间
 
审批时间短、挂牌程序便捷是新三板挂牌转让的优势,其中,企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的审批时间为5日;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无异议的,出具备案确认函的时间为五十个工作日内。除此之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转让的时间周期还依赖于企业确定相关中介机构、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以及获得协会确认函后的后续事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