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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从王奶奶一案浅淡党员律师如何更好地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作者:陈剑峰 律师  时间:2008年10月15日
 
   王奶奶,是一个将近七十岁的老太太,现住东城区皇城根某街一间仅12平方米的公房内。为这间仅12平方米的公房,今年老太太打起了官司。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中期,老太太的丈夫单位分配了两间公房(在丰台区某处),经夫妻协商将该公房的承租人变更为王奶奶。因丈夫的哥哥李明(化名)家无房居住,王奶奶就将该房暂借给李明居住。六十年代末,经王奶奶同意,李明把两间房调换成一间,由丰台区某处调换至东皇城根某街2002年,王奶奶与丈夫离婚后无房居住,就从李明处要回房居住,李明同意。2005年初,房管所工作人员向王奶奶催缴房租时在租金缴纳凭证上的承租人不是自己而是李明。老太太遂到房管所询问,房管所答复说该房承租人从1995年起就是李明,至今已逾十年了,但房管所却拒绝向老太太提供任何证据。老太太为把这间公房承租人变更回自己准备打官司,但手里唯一的证据只有租金缴纳凭证,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老太太曾是该房的承租人。老太太曾为此事先后咨询了十多位律师,均告知十多年了,时间太长,打官司胜算希望渺茫。经过几番周折,老太太才找到我们并委托我们帮她打这场官司。我们经过艰难的调查从房管所取得了重要证据,将房管所和李明一起推上法庭后终于为老太太打赢了这场官司,争回了承租权。为感谢我们,老太太特意给我们赠送了一面锦旗。
当前,正值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时期,笔者结合这个普通的民事案件,对我们党员律师如何更好地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谈一谈粗浅的认识。
一、在工作中努力创造一流业绩
要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就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主观臆断。在王奶奶一案中,老太太咨询了十多位律师,都说打不赢官司,而我们却打赢了,这并不是说我们有什么特殊的本领和才能。我们拥有的唯一强大武器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的观点,关于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唯物主义观点。从这一观点出发,我们办案绝不能凭主观臆断,绝不能违背客观规律“拍脑袋”决策,而是一定要靠调查取证,拿铁的事实说话。永远“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
二、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
共产党员心里要始终装着群众。我们要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尽心竭力地为群众解难事。我们律师是站在为群众解决法律难题的第一线工作者,不论是对待像王奶奶这样的老人,还是对下岗职工、农村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我们一定要带着浓厚的感情去帮助解决,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努力为当事人提供超值法律服务
我们有的律师在代理一审诉讼中,案子一经法院出了判决书或调解书之后,对当事人就不予理睬了。从法律上说,一审判决和调解后律师的一审代理工作的确就结束了,但有些案子还应继续跟踪,努力为当事人提供超值的法律服务。从王奶奶案看,一审法院以调解书方式结案,调解书内容关键一项是房管所于20058月份与王奶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虽然一审结束了,但我们一直跟踪王奶奶一案,关心她继续为她提供法律咨询,直到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结束。党员律师不是领导干部,也不掌权,虽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但通过为当事人提供超值的法律服务,我们能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样,通过具体办案践行党员律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我们办理的每一个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从而无悔于律师这一崇高而神圣的光荣事业。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  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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