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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合同怎么签 法律有规定
作者:陈剑峰 律师  时间:2009年04月29日
合同怎么签 法律有规定
(
别以为拿着合同就可以对职工乱来)

  为了公司能跟我续签劳动合同,从去年到现在养老保险都是我自己交的。可就是这样,今年3月,公司还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说这话时郝震宇一脸的无奈。

  郝震宇说,他从1988年就到中国装饰集团公司工作,至今已13年。该公司曾在1997年与他签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2000年,该公司因经营原因,聘请了一位经理。此时,郝震宇的劳动合同也到期了,他发现公司一直没有与他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于是找经理询问,经理说这事由总公司决定。郝震宇又找到总公司,总公司又说让经理决定。不久,那位经理辞职离开了公司。为了让总公司能和自己签合同,郝震宇决定自己去交养老保险等费用。就这样,今年119日,总公司的领导不打算和他签劳动合同了,让他把关系转走。郝震宇不同意,希望能继续留在公司工作。没想到公司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他的档案转到了街道,郝震宇知道后,到
总公司询问,公司以他违反劳动纪律为借口,补开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装饰集团公司负责人,负责人说:对于郝震宇的事,在仲裁结果出来之前,我们无可奉告。

  北京陈剑峰律师对此事进行了分析,中国装饰集团公司有几个做法违反了劳动法:郝震宇连续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了10年以上,中国装饰集团公司在200011日应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00年该公司没有与郝震宇签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郝震宇虽然自己同意个人承担养老保险费用,但这是无效的;还有,该公司与郝震宇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通知本人,但是他们一直没有通知郝震宇,这是违反程序的。因此,该公司应该撤消与郝震宇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与他续签合同,补交这一段时期的养老保险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文摘自2001816日《北京劳动午报》第7 维权110


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简介:中共党员,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13年的律师执业经验,现为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擅长劳动争议纠纷(其中工伤赔偿尤为擅长)、婚姻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和刑事辩护。曾分别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和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多次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盛情邀请,做客直播间,为全国听众解答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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