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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权 (2010-02-08) 点击量:2559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规定,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
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 (2010-02-08) 点击量:2839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文件指出,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
来源:恩平市人民法院政务信息网---创力网 近年来,随着国家着力发展农村农业政策的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日益突出,因土地承包诉至法院的纠纷骤增,这一类纠纷普遍具有理论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解决不好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并影响社会稳定。正确处理好这一类纠纷,对推进社会主义新......
关于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几个问题 (2010-01-12) 点击量:5430
农村土地制度究竟应该怎样改革,各方各有不同的意见。一些学者认为,土地应当集体和国家所有,土地的发展权是国家的,城市建设需要统一规划,农民的补偿应当按照若干年土地的产出来计算,如此等等,本意上是不让农民有太多的土地权益。作者认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发展利益,在农民与国家、企业和市民之间分配的比例,......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这就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其成员意愿自主制定和实施承包方案。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可以就相关的政策,法律问题和实际操作程序加以指导,但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土地承......
村委会能要农户土地流转收益吗 (2010-01-12) 点击量:2595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6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扣缴。”第58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的,应当退还。” 依据这些规定土地流转的双方当事人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共同商定具体的土地......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伍东风 发布时间:2009-04-10 引言: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世界物权法领域独树一帜。由于其显著的独特性和新颖性,吸引了业内人士的关注与争议,笔者对此也颇感困惑,为此在工作之余对其进行了调研,发现司法实务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的理解居然大相径庭。本文试从具体判例的对比分析,......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有序流转,既能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又可从多渠道增加农业资金的投入,优化和发展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仍然处于初始探索阶段,目前一些农村出现的土地“流转”,是一种无序的潜在市场,特别是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方面,存在一些概念模糊、现实的操作......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依据这一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首先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符合党的一贯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39条规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转包主要指承包方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