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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xx医药有限公司控告书

作者:李海军律师  时间:2014年07月22日
江西xx医药有限公司控告书作者:  时间:2012-09-21  浏览量 4  评论 0   0  0                                                                       江西xx医药有限公司控告书刑 事 控 告 书  
控告人江西xx医药有限公司,住所地:吉安市。 
法定代表人:罗xx,董事长。电话:    
被控告人xx,男,19 1318日生,身份证号:    ,现住江西省    ,电话:     
请求事项:
被控告人xx涉嫌诈骗罪,请求立案侦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xx清生前系江西xx医药有限公司的股东、承包人,30071034日,罗xx清因车祸身亡。罗xx清去世后,被控告人xx突然向江西xx医药有限公司出具向公司缴纳了30万元股金,并出示了一份有罗xx清签名的投资确认书,要求返还其30万元。
控告人认为被控告人涉嫌诈骗罪,理由如下:
一、根据公司章程,200513月底股东交纳股金表、2006311日全体出资人大会会议纪要、公司财务帐册等法定资料,从未有被控告人出资的记载,公司也从未收到被控告的人出资。
二、被控告人出示的确认书上有公司的公章,而该公章应是虚假不实的,根据公司企业法规,只有公司成立之后才能刻制启用公章,公司是20051031日成立的,而被控告人出示的确认书是2005101日形成的,上面的公章明显是伪造的,或者是罗xx清与被控告人合谋诈骗公司财产。
三、被控告人在罗xx清生前从未向公司提及自己交纳30万元的事情也未向公司反映或主张,罗xx清去世后,被控告人突然提出自己已交纳30万元股金,这明显不合常理,其中必有猫腻。
综上所述,控告人认为被控告人企图诈骗公司财产,涉嫌诈骗罪,为此,特申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控告人:江西xx医药有限公司
00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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