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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老古眼里的三十六计:顺手牵羊——从一个案例说起
作者:鲁邦升 律师  时间:2011年04月22日
老古眼里的三十六计:顺手牵羊——从一个案例说起
   
不知在何年何月何时,据说在某地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例:有个人偷了一头牛,结果被告官了,牛的主人告他偷牛罪。他狡辩说:法官大人,我没有偷牛,我只是在路上捡了一根麻绳。回家后,才发现有头牛顺绳跟来了。我为了能让牛有家可居,因此才把它关在牛栏里。法官认为这个辩护意见入情入理,不符合犯罪的主观要件,因此宣告无罪。
    这就是顺手牵羊的翻版。在我们的生活中,类似笑话实在是太多太多。如有些贪官对受贿事实的辩护为:我实在是推不掉,没有办法才收下的,每个人都有亲朋好友,难道你没有吗?;对贪污部分往往会这样辩护:这些物资长期处于无人管状态,我若是不拿回家保管,早就没了,因此我只是代为国家保管而已,不能算贪污。有些老师对带学生往往是这样解释的:我实在不愿带学生,只是家长非要我带不可,推不掉,没有办法才带的;欠帐不还的人往往是这样狡辩的:又不是我向你借的,是你自己自愿借给我的,现在我没有钱,有钱了再说,然后哼地一声走了。
这些事例说明了中国人具有二个共同的特点: 一是贪性;二是善于推卸责任。贪性,就表现为凭借自己某方面的优势而顺手而牵羊,推卸责任说明中国人是比较自私,缺少社会责任感的。
    其实,天底下没有不贪的人,任何人都有捡便宜的习性。大人物大贪,小人物小贪,小孩子贪玩。贪,实质上反映了人们追求其所在阶层能享受生活最优化并执意追求或放纵的一面。所谓的清官,并不是不贪,只是他没有碰到想贪的对象而已。所以,不贪不谋者,实质上是一种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式的自我安慰漂亮话。
    既然人都有贪性,那么当领导的利用手中权和这根,顺便把背后的牵回家,也就基本符合人性了。因此,对掌握权力的官员发生贪污、受贿事实,只要不过份,是很正常的现象。我们不需要大惊小怪。只有对掌握着权力但家境清贫如洗的官员,才是怪物中怪物。有权不会贪官员的存在,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绳子那头没有可牵。
    在老毛年代,由于绳子背后的实在稀缺,因此我们普遍感觉到过去当官的人很清,他们手中的权是干净的,他们能为老百姓办实事。其实,这并不能证明过去的官员不会贪、不想贪,只是他们手中权力这根绳子的背后,实在没有多少可牵。权,总是要用的,既然无羊可牵,那么我只能为民所用,为民办点实事。这就是我们感觉过去的官员比较清的真正原因所在。
而改革开放以后就不同了,官员权力这根绳子背后串着的羊多得数不清。如管土地和工程的官员,只要他手中的绳子稍微一动,大羊小羊就一大串地跟来了,羊会激发人的欲望的。因此你叫他不贪都不行。这就是我们上了一个工程,下了一批贪官;开发了一片土地,栽倒了一串土地爷爷的原因所在。
    贪心大的,他会把羊统统牵走,我们就称他为大贪,如依法数千上亿万的贪官;贪心小的,只牵一、两头,我们就称他为小贪,如仅贪几十万尝尝鲜的贪官。之所以偶然会发现几个清官,掐指一算,其实是他们权力的背后根本没有。如文明办,谁听说过文明办的官员出事的?至少我没有看到过类似的新闻。其实,他们能当清官并不是他的本意,只是实在找不到羊可牵,没有办法才当清官。可见,当清官是最痛苦的。假如这个部门的后边有羊,不牵的官员才叫笨蛋,至少他老婆会这样骂他。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新时代的印钞机印制速度越来越快,这必然导致权力背后的也越来越多。因此,贪污、受贿的金额越来越大是必然的现象。由于权力越来越集中,而监管权力的机制又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因此我们对贪污问题越反越贪、越倡越污,也是自然现象。过去贪十万的就是大贪了,现在凡是被报道的几乎都是数百、上千、成亿的。假如新时代的贪官仅为贪几万而翻船,不是他独吃了牵来小羊行为被邻居告发,就是过年过节懒散,没有去拜访应当拜访关系户的过失行为所致。因此,这样的官员实在不配当现代的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