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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王刚砸宝的确值得思考
作者:鲁邦升 律师  时间:2013年10月17日

王刚砸宝的确值得思考
去年6月以来,北京电视台《天下收藏》节目主持人王刚被质疑错砸“宝贝”事件,备受各界关注,如今风波升级,一位被砸掉“宝贝”的收藏者将北京电视台和王刚告上法庭。
根据人民网的报道,王刚砸宝事件引发强烈关注的背后原因,是近年来国内电视鉴宝节目在取得火爆收视率的同时,曝出鉴定流程不严谨、找托上节目等一系列问题。目前适逢《文物保护法》面临修订之际,此次法院受理付常勇诉北京电视台、王刚一案,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既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规范国内鉴宝节目、鉴定行业与文物保护。老鲁赞赏人民网的观点。
那么本案的争议焦点及折射出来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对此,老鲁不完全同意原告方钱卫清律师透露的三个争议点。如果这三个争议点是法庭归纳的,认为法庭还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
不错,被砸的“这个杯子”是不是现代仿品,的确是本案的争议焦点;那么“现代仿品”的判断标准是什么?谁有权力和资质来为这些藏品做出鉴定?这是自然而然延伸的话题。只要厘清这些问题,那么这场备受关注的纠纷也就解决了。至于“节目组与持宝人签订的‘生死文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固然也是一个争议点,但绝不是争辩的重点。因为民事行为是可以处置的,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且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不管怎么处置都在法庭允许范围之内。因此,“生死文书”是否有效不应成为法庭审理的重点,否则本末倒置了。
此外,王刚的“砸宝”,是根据鉴定结果和合约实施的,只要鉴定结果是合法有效,“生死文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王刚在“砸宝”过程中,也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那么王刚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可见,把“北京电视台和王刚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有什么样的过错,为什么必须要承担连带责任”作为争议焦点来讨论,实在画蛇添足、多此一举之嫌疑。
王刚和北京电视台分别委派的律师在庭上的观点,也值得商榷。因为原告已提供相反专家意见,且提出了“之前节目中请到的三位专家都不具备鉴定资质”,而之前的三位专家又没有出庭对质的情况下,再强调“被砸的甜白釉压手杯是现代仿品,鉴定没有错,给出鉴定意见的几位都是这方面的专家、经纪人,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也有生死文书可以免责”的抗辩意见,显然软弱无力。根据本案的事实,王刚是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和生死文书“砸宝”的,从社会意义角度来看,王刚的行为意味着是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传递的是正能量,即使砸错了,也是鉴定人的错,只要北京电视台聘请的专家不存在资质问题,且在聘请时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基于对专家的信任,北京电视台和王刚就没有过错,依法就不需要承担过错责任。
那么京城砸宝第一案到底能引发什么样的思考?对此,老鲁认为本案最大的意义在于对“专家”学识及其资质来源的鉴定!
中国什么都不缺,最缺的是真专家!现在假冒伪劣专家可以说是泛滥成灾。为什么不同的专家对同一“宝物”鉴定的结果会截然相反?原因可想而知。毫无疑问,假冒伪劣商品必须要打击,关键在于如何鉴别假冒伪劣!不能打错对象。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必须要首先打击伪专家!这才是本案折射出来的我们必须要沉思并认真对待的真正问题。这才是本案的真正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