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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法律与做人
作者:鲁邦升 律师  时间:2017年04月25日
法律与做人
每当碰到干错事就推说“我不懂法律”之人,老鲁一定会臭骂他“不是你不懂法律,而是你不懂得做人之理”。为什么?因为“人”字是由一撇一捺组成的。撇是阴,捺是阳。故,一个完整的人,必然有阴、阳两面。阴面不见得就坏,阳面也不见得就好,关键在于阴阳是否平衡,阴阳互变是否符合自然法则。只要符合自然法则,意味着就符合天理;言行符合天理的人,一定是个战无不胜的人。所以,做人必须要懂得权衡。
那么什么叫法律?法律就是规则,规则在于良知。所以,有良知的人,自然而然就懂得法律了。世上只有自然学科需要一个良师来指导,人文学科主要是靠自身来悟来的。纵观中外历史,所有真正的大师级人物,均是靠自身悟出来的,而不是靠老师教出来的。所以,凡是依靠学习才懂得一点法律知识的人,充其量叫一个“法律人”,实质上很可能是个白痴,因为他不一定具有做人的良知,更不一定懂得悟字的道理。老鲁没有学过一天法律,还不照样通过司法考试!在出道之前,还不照样在法理上就把时任浙师大法学院院长的某法律人打败!出道以来,还不照样打遍天下且未遇敌手!无罪案件这样难辩,还不照样辩出七个无罪案子且创下八个案例!可见,法律就是规则,规则就是良知,懂得良知就懂得法律。法律,不需要学的。懂得做人,就懂得法律。
所以老鲁得出了:凡是推卸说我不懂法律之人,实质上是一个不懂得怎么做人和不具有做人该有良知的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