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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人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以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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