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正夫律师,男,1963年3月生,汉族,江苏省丹阳市人,法学本科学历,1992年取得全国律师资格,1994年7月开始律师执业,镇江律协原民事和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镇江市第二、第三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现任江苏维尔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执业证号为13211199410733610。该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公司企业法务等。
该律师经办的刑事辩护案例有:丹阳市麦溪镇王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由该律师代理二审上诉后被改判无罪,被告人释放后获得国家赔偿;丹阳市商业广场原针织部经理贺某贪污案,该律师接手此案后,代理上诉人两次提出上...... [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