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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大桥垮塌 谁人之过 (转自普法网)
作者:重点推荐 律师  时间:2013年11月28日
四川江油盘江大桥垮塌四责任人出庭受审
发布时间:2013-11-28 10:12:12 【我要纠错】 【字号 大 默认小】【打印】【关闭】
  7月9日,四川省绵阳市境内的江油盘江大桥垮塌,造成5人死亡、7人失踪、6辆车坠江的重大事故。昨天,江油市人民法院、梓潼县人民法院分别对4名相关责任人涉嫌玩忽职守和行贿受贿案进行公开审理。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今年4月28日,绵阳市政府要求对全市的桥梁安全进行检测,并将青莲大桥、河西大桥、盘江大桥的检测和维修作为应急工程交由绵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段扬将该工作安排给被告人周兴和刘国学具体负责。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委托中交三公局(北京)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对盘江大桥进行检测。
  5月7日,被告人刘国学组织专家对检测报告初稿进行评审,增加了对盘江大桥基础检测的内容。被告人刘国学、周兴、勾胤吉等人在检测工作尚未完成、检测正式报告尚未取得的情况下,由被告人勾胤吉拟写,周兴、刘国学审核向绵阳市人民政府提交了《绵阳市交通局关于青莲大桥、河西大桥维修加固相关工作的请示》,并在请示中称检测工作已完成而未如实报告增加了桥梁基础检测的重要内容,也未注明检测报告系初稿,仅报告了盘江大桥限载10吨,可以通行使用。
  后来,在绵阳市政府根据该请示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被告人刘国学、周兴仍未如实汇报上述情况,致使绵阳市政府作出在确保安全通行的情况下启用盘江大桥的决定,由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安排被告人周兴牵头负责执行并落实。
  5月21日被告人勾胤吉收到盘江大桥正式检测报告后,未将正式检测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领导,而被告人刘国学、周兴等人也未对正式检测报告及基础检测的重大情况催问、跟踪,致使存在病害的盘江大桥于7月4日被正式启用。
  7月9日盘江大桥垮塌后,被告人周兴、刘国学等人才通过被告人勾胤吉找到正式检测报告,发现该报告进一步明确:盘江大桥基础存在调治结构物断裂等四处病害,建议在汛期来临前对盘江大桥进行维护加固。9月22日,经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技术中心司法鉴定,盘江大桥“7·9”垮塌事故是由调治构造物及桥墩基础防护未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和监理而造成的责任事故。
  11月26日,“7·9”江油盘江大桥垮塌事故3名责任人玩忽职守案在江油法院审理的同时,与盘江大桥工程相关联的绵阳市游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原副局长胡开术涉嫌受贿一案,在梓潼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同步公开开庭审理。
  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间,胡开术利用担任绵阳市游仙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申报、工程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三次收受承建方齐雨凡等人送来的贿赂款共计22万元。胡开术在工程协调以及拨款等方面给予了关照。案发后,胡开术向检察机关退回赃款22万元。
  庭审中,胡开术对自己收受贿赂一事供认不讳。据悉,向其行贿的是盘江大桥工程承包商齐雨凡、陈小勇。
  据悉,法院将择日宣判。(王成龙 王国木)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奚天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