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0日下午14:00—17:00,齐鲁律师事务所于本所东北厅举办《死刑案件的部分辩护技巧》、《特许经营法律法规》研讨会,会议由齐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建中律师主持,齐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华池律师、高富国律师主讲,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参加,踊跃发言。
此次《死刑案件的部分辩护技巧》研讨会的背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于2008年5月21日联合发布《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共计18条。该规定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律师辩护在死刑案件审理中的作用,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提高办理死刑案件质量,进一步促进我国司法公正起到深远影响。
这次研讨会,主要围绕“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技巧”、“法定量刑情节的辩护技巧”、“刑事证据的辩护技巧”、“刑事诉讼程序的辩护技巧”等四个主题分别探索、讨论、研究,与会律师热情讲演,畅所欲言。其中,齐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华池律师,结合中共中央六中全会确立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从十三个方面着重讲解了法定量刑情节的辩护技巧,并强调该政策对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特许经营法律法规》研讨会的背景: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该条例已于2007年5月1日施行。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调整商业特许经营的行政法规,对规范我国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我国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我国市场秩序,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配套规章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六次部务会于2007年4月6日讨论通过并于2007年5月1日实施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这次研讨会,主要围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内容”等主题分别探索、讨论、研究,与会律师热情讲演,畅所欲言。
此次研讨会,全面提高了齐鲁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办理死刑案件的操作技能、商业特许经营实务的操作技能,为提升齐鲁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处理死刑案件的法律水平,进一步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提升了齐鲁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处理商业特许经营事务的法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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