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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网购水泵漏电致消费者触电身亡 法院:生产厂家因质量缺陷被判赔偿,电商平台监管缺失
作者:刘永超 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12日

  2020年5月31日晚,家住某省某村的村民郭某用水泵往田里抽水,因水泵不出水,其在将水泵从水里取出检查时,因水泵漏电遭电击。郭某妻子唐某得知情况后,立即将丈夫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郭某被宣布死亡。唐某称,水泵是2020年5月15日丈夫在某电商平台花220元购买的,5月18日到货后安装使用。监控画面清楚地拍到了其丈夫被电击的全部过程。随后,唐某通过电商平台反映相关问题并要求赔偿,但没能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唐某将水泵生产厂家、电商平台、平台销售商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水泵存在质量缺陷,水泵的执行标准已作废,机身显示“上海人民机电有限公司”,给消费者造成该产品系上海人民机电有限公司出品的假象,应当加重生产厂家因产品质量而致的侵权责任。郭某在使用水泵的过程中没有按水泵警示标识操作,在检查水泵、触摸水泵时没有切断电源,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也存在过错,应当减轻生产厂家的侵权责任。法院综合认定生产厂家赔偿郭某家属各项损失的70%,电商平台和销售商承担连带责任。生产厂家、电商平台、平台销售商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院。


 中院审理后认为,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不存在瑕疵或者错误,鉴定意见应当予以采信。该水泵两处漏电,水泵使用的执行标准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执行标准,且系假冒商标产品,一审认定产品质量有缺陷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关于电商平台和平台销售商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法院认为,作为一家有一定市场占有度的互联网公司,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平台内销售的商品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但其未能对平台销售的关系消费者生命安全的商品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该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缺陷,并且销售的是假冒商标商品,电商平台未采取必要措施,因此,一审判决电商平台、销售商承担连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结合双方过错轻重程度,酌定生产厂家承担70%的民事责任较为适当。
  中院遂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