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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买卖微信账号可能构成犯罪!
作者:刘永超 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24日

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高某通过网络向张某、邵某(二人另案处理)等人非法购买大量微信账号,加价以10元至90元不等向他人销售,与他人交易1212个微信账号,违法交易额20391元,获利5582元。案发后,被告人高某主动退赃,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根据被告人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人高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被告人高某违法所得55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