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资料

黄华律师
专长领域:
拆迁安置 合同纠纷 保险理赔 旅游纠纷 邮政储蓄 公司收购 破产解散 工商查询 常年顾问
电话:
… (获取律师电话请联系 110网在线客服)
Email:
mesinicy2@163.com
执行机构:
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
积分:25
点击量:8982
 

律师简介

深圳有名气的律师:黄华律师(12年律师经验)

深圳最有名气的律师:13242966417

深圳有名气的律师: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师所)

深圳最有名气的律师: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一.深圳最有名气的律师.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

1.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当事人的委托. 

2.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3.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介绍指派的律师. 

4.在一审判决送达后办理委托手续.

5.审查是否具有不能接受委托的情形.

6.接受委托时.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料.发现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时.应向其说明情况进行更换.

二.深圳有名气的律师.其他与举证有关的注意事项包括:

1. 本院在使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本院举证通知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在适用简易程序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本院举证通知之次日十五日内完成举证.

2.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 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

(2)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4.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

5. 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此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6. 当事人申请鉴定.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 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对该事实承担 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7.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8.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要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开庭时应提交证据原件.原物进行质证.

9.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香港.澳门.台湾形成的.应该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10.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11.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12. 当事人未按要求完成举证责任的.应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三.深圳有名气的律师.民事案件庭审程序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

4.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核对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核对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当事人是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核对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对于诉讼代理人应当查明其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核对完毕由审判长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 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