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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谈个税“起征点高‘穷人’受损”的逻辑悖论
作者:刘泽华 律师  时间:2009年06月22日
谈提高个税起征点中官方“起征点高‘穷人’受损”的逻辑悖论
财政部17日发布的个税起征点将适时调整消息让个税再次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记者在街头走访部分市民,他们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是好事。但是,财政部官员却认为,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提高个税起征点,困难群体和低收入者不仅不能得益,反而成为利益受到影响的主要群体。个税主要用于补助弱势群体等,如果扣除额提高过多,高收入者缴税大量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也就减少,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以及社保、教育、医疗等支出也会受影响。(中新网)
有上述观点可以看出,原来用于补助弱势群体的财政资金,都是从贫困的低收入人员那儿收取的,没有了低收入群体缴纳个税,国家的财政就没有资金扶助弱势群体、贫困人员了。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方式就是从低收群体手中收过来再以政府的名义还回去,政府落个扶助弱势群体的好名声罢了,而实质上弱势群体并没有得到什么实惠,完全是自己出钱解决自己的困难,致使为政府博得个好名声而已。恐怕财政部官员的这一解释难以令人心悦诚服,不知道其到底是“替党说话还替百姓说话?”恐怕既没有替党说话,也没有替百姓说话。因为,党的政策他们没有领会并切实执行,而占人口相当大一部分的低收入人员的百姓他们也没有替说话,恰恰是以不能扶助弱势群体为由来提高收入群体说话,既不能代表党说话,也不能代表百姓说话,其说辞很显然属于逻辑悖论,难于自圆其说,更不能令人心服口服,获得认同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