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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张兆福案再起波澜
作者:刘泽华 律师  时间:2009年11月17日
张兆福案再起波澜
 
张兆福诉范县公安局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纠纷案经两审法院审理后,以主要证据不足为由,撤消了被告范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范县公安局根据法院的判决,重新对该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200974,范县公安局再次向张兆福送达了治安处罚决定书,对张兆福做出了事实和理由及处罚内容与原处罚决定完全相同的处罚决定。张兆福不服,于2009930再次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被告范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法院已经受理该案,现该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