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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发挥各层面优势 共同打造专业团队
作者:邓愈 律师  时间:2014年09月12日
[作者] 马 云  重庆市索通律师事务所
  [正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单一的法律服务已难以满足大型经济体的需要,如何能够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成为律师事务所必须考虑的问题。在律师事务所构建专业团队,律师业务实现团队合作,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内在要求。

  重庆市索通律师事务所(以下为索通)从1995年建所到现在,团队建设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95年—2002年期间。律师执业基本是单干提成,事务所虽有团队化设想,但并不具备形成团队化的基础,那段时间是团队建设的准备阶段。索通一直定位于民商事业务,主要以公司事务为主,以非诉讼法律事务为辅,我们对律师的职业化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对律师的身份、角色、言行规范、职业规范制定了统一标准。不允许索通律师从事职业以外的工作,对律师的执业范围和执业方式做了明确的统一,标准化建所为今后的团队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2-2007年是索通团队化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我们的第一个动作是为全所律师做了分类:按照律师的专长,一部分以承接业务为主,另外一部分则以承办业务为主,形成了律师业务的承接平台和承办平台。承接平台以合伙人为主,专门负责开拓承接业务;承办平台以执业律师为主,专门负责承办各种类型的业务。事务所形成了一个规则、一个模式、两个平台的“1+2”模式。在这个模式中,接案、办案有了统一的标准。这个模式对律师的分工、定位、合作做了非常好的规划,律师不再单干而是要合作。合作就要有分工,分工就要知道自己擅长什么;大家都做自己擅长的事情并形成互补,组成团队,共同服务客户。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开始建立业务的标准化和专业化。所里律师的专业化并不是自己选择,而是以业务分工形成,刚入行的律师对某项业务可能一窍不通,但做3年之后就会成为行家里手。对于合伙人来说,当承办业务的团队专业化后,承接业务的团队就要专门化,深入某一个行业,进行业务拓展和维系。专门化分工在合伙人之间产生了明确的导向作用,把最好的精力、最好的资源用到一个地方,承接业务的质量得到了很好的提高。

  这一模式开始运行时,充分显现了团队化的优势,但几年后我们发现,承接和承办业务出现了脱节。专门负责承接业务的人,久而久之业务技能会下降,从而导致拓展业务、说服客户方面的能力有所下降;负责承办业务的律师,只负责业务,缺少面向客户的机会,对客户的需求就会把握不住。在分配方面,人们开始争论承接和承办谁的贡献更大。

  2007年以后,索通进入了团队化建设的第三个阶段,即“1+N”模式。所谓“1+N”,就是在索通这块品牌下组建若干个不同的专业化团队,形成团队间共同交换与共享机制。比如,以前承接与承办分离,一个承办律师可能要面对多个承接律师,一个承接律师可能把一个业务交给几个承办律师去做,在管理和信息交换上都会出现问题。但在“1+N”模式下,一个律师既可以接也可以做,但这个时候的接和做,是接最符合他自身专业和行业领域的业务,然后组建若干侧重不同、相对独立的专业化团队把这个业务做下来,一起参与分配。这样,避免了承接、承办脱节的缺陷,体现了律师对业务、对客户把握的专业性,提高了客户的认同度。当遇到自己不熟悉的业务领域,律师就会把信息交给熟悉这个领域的律师团队,形成积极的交换和共享,并在分配中有所体现。

  10多年的探索告诉我们,要搞好团队化建设,至少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第一个是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和业务管理要标准化。其实,团队化最重要的前提就是制度化和标准化,所有的管理都必须按照标准流程进行,业务操作也是如此。这样才能确保不同的人、不同的业务部门,按照一个基本的职业水准,尽职于一个执业规范。第二个是分配制度,这是团队化建设的核心问题。因为团队化就意味着打破了各自单干和提成的模式,必须重新确定个人在团队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计算应该获取多少收益。第三个是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和提升,这是团队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如果没有一批优秀的专职律师来支撑,团队化建设肯定做不起来。在团队作业中,每一位律师都是从实习生到助理,从协办律师再到主办律师,一步步的成长确定了他的专业方向,如何帮助、培训、培养青年律师,让他看到这个团队的希望,是索通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多年来,所里推行的“三同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即主办律师必须与助理律师同吃、同行、同劳动,主办律师走到哪里都要把助理律师带上,包括休闲活动。所里还开设了青年律师成长课堂,每周三下午5点到7点,所里的资深律师给青年律师讲专业课,这项工作已经坚持了8年。为了帮助青年律师尽快成长,所里特别制定了“飞行计划”。就是刚从学校走出来的助理或实习生,在事务所工作1年后,派到客户单位工作半年到1年,所里发薪水。很多学生从学校出来,对社会不了解、对企业不了解、对行业不了解,不知道怎么做法律服务,到客户那里去工作,换个角度去理解自己的律师身份,对管理和服务都有好处。现在,所里80%的助理律师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对客户来说,派驻律师也帮企业解决了很多问题,律所和客户的沟通更加顺畅,客户需求反馈得更加迅速。索通的“优才”律师制度是在助理律师和主办律师当中,发现一些优秀律师并给他们特殊培养,使其尽快由助理律师成长为主办律师,从主办律师成长为合伙人,让青年律师看到发展前途。

  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化建设和发展,需要客观基础和主观基础。客观基础就是提供法律服务的领域和数量;主观基础包括对发展理念的认同、利益分配、文化建设等等。但要循序渐进,辩证处理好各种关系,发挥各个层面人员优势,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推动事务所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