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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购买“三产房”的风险与规避
作者:梁帅 律师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购买“三产房”的风险与规避
作者: 梁帅律师

关键词:三产房、合作建房、居住权、租赁
定义
因属于农民所有的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向政府申请的在发展产业用地上建造的房屋,“三产用地”,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内及周围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就业及生活问题,留给农村集体组织用于发展第三产业的集体土地,地块性质不能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三产用地上的房产只能取得集体不动产权证,不是商品房,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上市交易。
风险

一、项目因证件不齐全,无法开工建设、延期交付甚至烂尾、开发商跑路,无法拿到房子。由于是小企业开发,资金不足,在未取得四证的情况下就对外销售、圈钱。甚至有些开发商,先假装开工盖几层,出售圈钱差不多了,就以资金链断裂、烂尾为由跑路。

二、无法办理个人房产证。三产用地不能办理个人产权证,只能办理集体产权证。无法进行银行贷款,开发商完全可以与他人再次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从而达到一房二卖或是多卖,购买都的利益得不到保证。

三、无法落户及就近入学。三产用地,是商业用地和产业用地,不能落户,也不能分配学区。
运作方式
开发商与购房都签订《定向合作开发协议》,实属挂关头买狗肉,三产房的合作模式是,村委出地,开发商出资建房,只能办理集体产权,登记在村委名下 ,不能分开办证。
规避
尽量不购买期房,要买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现房。购买期房,涉及诉讼时,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买受人面临钱房两空的可能。一方面开发商破产,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另一方面,烂尾楼,无法拿到房子。购买现房,至少能拿到房子,涉诉时,法院认定为租赁期限为20年的租赁合同,超过部分无效。这样,购买人可以使用房子或转租,避免钱房两空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