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婚前用彩礼开店离婚店怎么分
作者:李建录 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24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用彩礼开店的,离婚时要如何分割,要依据彩礼是否为共同财产而定,如果是共同财产的,一般是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的,彩礼不分割,但店铺经营所得要进行分割,经营所得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关键字:离婚纠纷 离婚律师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李建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