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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借新还旧的担保物权效力
作者:李建录 律师  时间:2020年03月11日

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与贷款人订立新的借款合同,将新贷用于归还旧贷,旧贷因清偿而消灭,为旧贷设立的担保物权也随之消灭。律师认为贷款人以旧贷上的担保物权尚未进行涂销登记为由,主张对新贷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约定继续为新贷提供担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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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录律师
电话:178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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