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阿珍是一名网络主播,最近,她竟一纸诉状将男朋友阿强告到了法院。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要从2020年4月份说起,那天,阿珍像往常一样在网上直播,一个网名为“绝世好男人”的陌生人申请加她为好友,阿珍心想应该是自己的粉丝,便通过了他的好友请求。
此后,阿强时常活跃在阿珍的直播间,经常刷礼物打赏,并且对阿珍嘘寒问暖、关怀备至,时不时还发红包逗阿珍开心。阿珍觉得自己真的遇到了一个“绝世好男人”,便决定与阿强正式交往成为男女朋友。二人交往后,感情迅速升温,不仅在现实生活中见了面,阿强还带着阿珍回了自己老家,双方都觉得遇到了对的人。
交往后的某一天,阿强告诉阿珍自己的车贷逾期了,银行催得很急,现在他手头紧张,希望阿珍借点钱救急,等他手头宽松了就立马还钱。阿珍便通过微信、支付宝共计转账给了阿强9000余元。但是,每当阿珍催要借款时,阿强却总是说等两天就还。
2020年10月份,当阿珍再次找阿强时,却发现自己微信已经被拉黑,电话也打不通,“绝世好男人”玩起了失踪。这才出现了开头阿珍向法院起诉的那一幕。
「法条解析」
蕲春法院民二庭法官顾俊受理该案后,结合原告阿珍提交的相关证据及庭审查明的事实,认定了借款的事实,依法判决被告阿强十日之内偿还原告阿珍借款9000元。
阿珍胜诉了,其债权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她表示,再不会轻易地在网上交朋友,更不会随便借钱给别人。
法官提醒:在互联网交往过程中,不随便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轻信他人的甜言蜜语,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轻易与他人发生经济往来,一旦发生借贷行为,要保存好借款凭证并要求对方出具借条,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