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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未婚先孕致女儿上户口难 父亲拒作亲子鉴定
作者:陈蕊伶 律师  时间:2018年06月06日
【案情简介】
同居后怀孕,男友逼迫堕胎
王山与小芳于2007年相识,很快便开始了甜蜜蜜的恋爱同居。2008年初,小芳未婚怀孕了。但没想到,怀孕后,小两口便陷入了感情危机。女方希望尽快结婚,而男方认为自己还没定下来不想这么早成家,还多次提出希望女方把孩子拿掉。为此,两人摩擦不断,有时候激烈起来王山还会对小芳动粗。被打了几次后,小芳对这段爱情更是绝望了,一气之下便一走了之。男方也没有对女方作出任何挽留。
父亲拒认亲生女儿,6岁女孩读书难
小芳离开王山后,便把女儿生了下来,一人抚养成长。女儿很快便到了入学年龄。可是女儿的户口却一直没办下来!因为女儿出生的时候小芳与王山尚未结婚,入户须王山配合。
小芳多次联系王山希望帮忙办理入户,但是王山却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没有任何责任。而且小芳还得知在她离开王山后,王山很快就和当地的一富二代结婚生子。眼看女儿入学报名的时间就要错过了,心急如焚的小芳找到广东成说律师事务所的陈蕊伶律师,希望能帮忙度过这一个难关。
【成说介入】
小芳提出多个法院难以处理的问题,包括计生、孩子落户问题。她认为多个部门都推诿她,希望法院能判决孩子父亲能负起属于他的抚养责任,另外希望以司法程序使她的女儿获得正常居民身份。与小芳沟通后,陈律师向小芳详细解释她提起诉讼的法律风险以及法院可以处理的范围,对于不属于法院处理的法律关系,她应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接受委托后,陈蕊伶律师指引小芳收集证据。在证据准备好后,便代理小芳向法院起诉男方,要求该孩子归小芳抚养,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庭审时,由于王山坚决不承认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而且关于与对方的交往证据,小芳保留甚少。为了证明当事人之间的亲子关系,陈律师当庭提出要做DNA司法鉴定的申请。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王山终于承认了孩子是自己亲生的事实。
不过对于抚养费金额,双方一直争执不下。在调解过程中,陈律师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出发点,以维系父女亲情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明法析理,积极引导双方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使王山逐渐认识到自己感情用事不履行抚养义务,让女儿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不理智行为;同时,王山意识到只为自己考虑不顾及他人感受,忽略了孩子与父母之间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也没有认识到父爱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男方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并且愿意协助办理孩子入户上学。
【律师点评】
陈蕊伶律师提醒,虽然男方多次否认亲子关系,但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如果被鉴定人一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经法院劝说仍不同意鉴定的,只能通过其他证据认定亲子关系。因为亲属法上的身份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产生,血缘关系的存在是身份权的基础,父母、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是身份关系的基础,主张身份权的当事人应当首先就父母、子女之间存在亲子关系进行举证。对于亲子关系的证明可通过父母之间的婚姻或同居事实进行推断,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所受孕胎儿,无论是否于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如无相反证据证明,可认定与该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双方存在亲子关系。 
【客户感言】
小芳对最后的调解协议以及陈蕊伶律师尽心尽责的服务表示满意,她说道:“这次真的多亏成说律所的律师的专业服务,毕竟对于适龄入学的女儿来说,及时入户上学真的很重要,不然我真的后悔一辈子,另外男方承认了亲子关系并每月支付抚养费也让我的担子减轻很多,成说律师事务所真的令我们母女俩日后的生活好转很多,万分感激!”

律师资料

陈蕊伶律师
电话:1866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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