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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受伤后六天发病,是否算工伤??
作者:董作义 律师  时间:2015年01月13日
之前我的一个同事尚某,在建筑工地工作时不慎从二楼的楼上摔下,随即就被工友送到附近的医院,医生检查后,未发现身体的其他部位受伤,于是就出院回家。但是一个星期后忽然倒地昏迷不醒,医院检查后诊断尚某为特重型脑外伤、右额颞硬膜下血肿、脑疝、肺部感染。于是尚某及其家属家属向建筑公司要求承担工伤赔偿,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公司方却予以拒绝,认为尚某在事发六天后才发病,否认这是因在工地动作时所致,拒绝工伤赔偿
在百般无奈下,尚某以及尚某的家属来到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的工伤赔偿团队。那里的特约工伤赔偿专家张峰律师接待了他们。在详细的了解案件后,张峰律师做出了解释。有着多年经验的张峰律师认为对于尚某的遭遇应当予以工伤认定。原因如下:一、认定遵循反举证原则,单位承认受伤事实,但无法出具证明证实受伤人的脑伤不是在工作中发生的同一次伤害造成的;
二、医院的诊断是脑外伤,有关专家也认为伤后六天属于脑部发病的合理期限;
三、经调查取证,单位证实在摔伤至发病的六天期间,本人去了一些地方,这也证明了在此期间没有新伤。
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也可以打电话问问,当时我的同事尚某及其家属是通过这个电话找到北京时开工伤赔偿团队的咨询电话:010-51293285张峰律师的电话15011330118相信会给你带来很大的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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