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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出国人员怎样办理结婚登记?
作者:董作义 律师  时间:2015年03月20日
大家对出国人员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想必一定不是很了解,以下就是我们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的律所主任纪永成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出国人员的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出国人员在我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出国人员在境外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共同到我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出国人员居住国不承认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可以回国办理。在居住国办理的结婚,只要符合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和有关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我国法律给予承认。
  出国人员同居住在中国国内的中国公民以及双方都为出国人员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应分别提交下列证件和证
  1.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居民:身份证、户口证明,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出国人员:护照,所在单位(国内县级以上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者我国驻外使、领出具的或者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如果出国前已达法定婚龄,还须提供出国前婚姻状况证明。
  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还须提供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公证证明的有效期为个月。
  出国6个月以上的已回国人员办理占婚结婚登记,应提供本人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回国1年以上确实无法提供的,须提供经现住所地公证机关未婚或者再婚的证明。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别的疑问的话也可以来电免费咨询,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你电话:15242019816相信会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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