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法考主观题的九步法分析
作者:张帆 律师  时间:2019年03月22日

法考改革之后,考题出现了案例化的倾向,不仅题干案例化,答案也在案例化,面对这种考察趋势,不少考生慌了手脚,不知如何下手。其实,案例化考察的主要目的就是锻炼考生目光在事实和法律之间往返的能力,提高考生法律适用的水平。这种考察难度,自然高于单纯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


要件诉讼九步法的思维对于考生提高法考应试能力也有帮助,只不过因为考试处理的是案例,真实性不用考察。另外,法考的事实总是围绕着出题点来拟定的,多余的事实,干扰的事实虽然存在,但不像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实质性的判断重要性降低。另外,除非是要求撰写法律文书,也不需要合理制定方案和精准实施方案部分。现在摘取一道案例题进行分析。


要件诉讼九步法具体内容如下:
1. 发现案件事实
2. 寻找法律依据
3. 划分法律要件
4. 整理要件事实
5. 证明要件事实
6. 论证要件事实
7. 排查要件争点
8. 合理制定方案
9. 精准实施方案


要件诉讼九步法的总体思路是:民事审判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赢得诉讼必须有法律依据,有法律依据就能分解构成要件,有构成要件就必有其相对应的要件事实。要件事实贯穿法律适用的全过程。在起诉答辩阶段,当事人对要件事实进行主张。在法庭调查阶段,如果有证明的必要性,当事人就需要对其主张进行证明。在法庭辩论阶段,如果存在符合性争点,就需要对其进行论证。律师的工作就是排查要件事实争点,消除己方争点,扩大对方争点,合理制定方案,精准实施方案。


(一)发现案件事实
审核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通过扎实有效地事实调查,形成合理可信的生活事实。
题目给定的事实如下:小赵带着小钱家的狗到小孙家做客参加聚会,小赵想把狗放在阳台上,小孙提醒说狗在阳台上容易掉下去砸到其他人。结果狗果然掉下去,还砸伤了同样前来参加小孙家聚会的小李。此时试问:赵、钱、孙谁该负责?


我们不能像盲人摸象一般,只摸住一条腿或者一只耳朵就进行法律适用。所以,考生要认真阅读案例事实,全面把握事实中的细节,才能为下一步的法律适用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寻找法律依据
阅读案例事实之后,我们就进入了法的发现环节,寻找本案可能适用的法律规范。借助对于法律的前理解,我们很容易就能定位这起案例中应该予以适用的是民法中侵权责任法的范畴。但具体要适用哪一个法条,还需要结合本案的特征点来确定。在寻找侵权责任法的请求权基础时,我们先考察特殊侵权类型,然后再考虑一般过错侵权。


根据本案的特征点我们去寻找法条:


根据第一组特征点家养的小狗、砸伤,我们找到了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第二组特征点放置在阳台、掉下去砸伤等我们找到了 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找法是一个不断试错,不多验证的过程,找到的这两条法律只是大致可能的法律,还要通过下一步的分析进行验证。


(三)划分法律要件
我们参考其他教科书和案例对找到的法条进行构成要件的划分。


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构成要件有5个:饲养的动物、动物独立加害,须为动物固有的危险的实现,受害人遭受了可受救济的损失,加害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构成要件也有5个:建筑物构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受害人遭受了可受救济的损失,加害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有人、管理人具有过错。该条特殊之处在于,为了平衡受害人的利益,该过错进行了推定,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整理要件事实


第七十八条五个构成要件逐一检索对比如下:

第八十五条五个构成要件逐一检索对比如下:



(五)证明要件事实
由于是案例事实,所有事实都假定为真,不涉及真实性问题。


(六)论证要件事实
对于七十八条动物致害,归入存疑的是:小狗掉落是否属于动物固有的危险实现。查找相关教科书,动物固有的危险实现,是由于动物本身可能具有的危险,比如狗咬人,猫抓人,当动物如同一个机器或者障碍而发生作用时,不属于特定动物危险造成的损害。(程啸,侵权责任法624)所以本案中,小狗掉落不属于动物危险的实现,由于一个要素不能归入,所以该条不适用。


对于八十五条物件致人损害,归入存疑的是放在阳台上的小狗是否属于搁置物。


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动物是否属于物?我国民法并未规定动物是否属于物,当理论和实务上把动物当做物。德国民法规定动物不是物,但准用物的有关规定。放置在阳台上的狗类似于搁置物。


并且从立法目的考察,也可以类推适用,论证流程如下:


基础法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文义解释:通过文义解释,这个法条不能直接适用于这个案件上,放置在阳台上的狗依照字面意思还不能解释成搁置物。


目的解释: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要负损害赔偿责任是因为这些物件由于其自身重力脱落后具有危险性。


相同点:动物由于其自身重力来讲,脱落后与物件具有同样的危险性。


所以,可以类推适用该条,要求房主小孙承担责任,但小赵是最终的责任人,可以向小赵进行追偿。


综上分析,法学是社会学科中的科学,需要进行严谨细致的分析和论证。九步法的步骤会帮助大家整理答题思路,完善答题方法。
(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律师资料

张帆律师
电话:15927055…

我的精采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