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公报知识集锦
作者:黄玲 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5日
2020.公报第283期 
      1、(2019)最高法民终823号借款合同纠纷:在最高额保证合同关系中,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的数额和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人即应当依照约定对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受主债权数额的限制。
      2、(2019)最高法知民申1号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被诉侵权人举证证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由此主张其行为不够成侵犯专利权的,即构成现有技术抗辩,鉴于现有技术均早于专利申请日,为维护专利既判力,规范诉讼秩序,避免对专利权人造成诉讼突袭并架空第一审、二审诉讼程序,引导当事人在第一、二审程序中充分抗辩、解决纠纷,对于被诉侵权人在再审审查程序中首次提出的现有技术抗辩理由和证据,不应予以审查。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行为人明知楼下系人流密集的学校操场,仍故意从高空连续抛物,其行为足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并实际造成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4、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案: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同类职务犯罪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其他单位”的特征,属于作为被害单位的“其他单位”范畴的,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可以成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业主委员会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账户内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具有属于自己的财产,业主委员会名下的银行账户内资金应视为“本单位资金”。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业主委员会资金归个人使用,用于营利活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应当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