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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订 货 合同 修改
作者:冯永骅 律师  时间:2018年10月15日
 
合同                                                        
       
甲方:
 
    
乙方:上海 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从乙方处订购  厨房设备。为保证交易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产品规格
1. 名称: 厨房设备
2. 产品的规格、数量与单价:见附件一:设备清单(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3. 
 
第二条:总价 (详见附件设备清单)
根据设备清单计算,本合同项下的厨房设备总价为人民币  200 元;(大写: 元整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付款或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则乙方不向甲方提供任何优惠,并且乙方将以根据设备清单计算的总价即标准价款向甲方主张债权。同时,甲方每逾期一日应当按标准价款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送货地点和方式及安装要求
1. 双方确定乙方的送货地点是:客方工地,具体地址为              (原则上乙方在收到定金之日起_40__天完成工程安装,但甲方未能提供场地、安装期间甲方要求停工或其他非乙方原因而导致不能顺利安装的,乙方有权将完工时间顺延)。
2. 乙方将所有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后,甲方应当于1日内进行验收确认验收合格(安装范围距设备摆放位置一米之内),甲方未于前述时间内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需配合乙方将所需的动力来源(电源),按乙方提供的接驳位置图纸要求安排装修方施工至厨房内设备的1.0米范围内,或图纸所标要求位置,需配备插座或接线盒及开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他合理的协助。
4.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甲方即支付给乙方总价之 50%作为定金,计人民币 1 00  元(大写  陆佰  元整);
2. 设备发货前,甲方进行产品验收,验收无误后三天内甲方即支付乙方总价之 30%货款进行发货,计人民币  0   元(大写   陆拾   元整)。
3. 设备安装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之 15 %货款,计人民币   0   元(大写   佰捌拾元  元整)
4.质保期满后支付总价之 5%尾款,计人民币   0   元(大写  佰陆拾   元整)
备注:货款未付清之前,设备所有权归乙方公司所有,但甲方仍具有保管责任,因保管不善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乙方赔偿。
 
乙方汇款信息:
 工程有限公司
帐号:36  15316
开户行:光大 南翔支行
地址:卢湾区徐 25C室
电话: 77
第五条:产品质量保证
1.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新设备免费保修壹年(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易耗品不在保修内)。(若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需调换零配件的,配件费用由甲方支付,免人工费。)
2、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等原因而使产品不能达到购销合同规定的指标或技术性能,乙方应无偿负责修理或更换,使产品达到本合同规定,由此发生的退货、换货、运输等全部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
3
第六条:其他
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贰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任何因本合同引发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
(以下空白)
 
 
 
甲方:
 
乙方:上海 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2018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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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永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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