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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高管被辞退维权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13日

高管被辞退维权
一则武汉劳动案例,2018年10月15日,再上班20天就将满18年的李某,收到了甲公司的辞退通知。“……因您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经慎重考虑,现决定于2018年10月16日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李某找到人力资源部,询问具体事由,公司告知,其存在不诚实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故予以辞退。
该武汉劳动案中甲公司的主要答辩观点为:李某在对山姆会员店进行内部调查时,提供了与事实不符的陈述,且隐瞒的事实属于调查关键问题,是对调查进行干扰和阻碍,在明知张三与某公司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伟公司”)存在关联的情况下,仍与张三所代表的YDSW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对其推荐的产品进行建品,且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提供虚假发票等违规行为,在得知YDSW公司供应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被下架后,有意隐瞒张三与YDSW公司之间的关联,蓄意干扰调查,属于不诚实信用,违反了诚信原则,违反《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故属依法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相应赔偿金。

由于该武汉劳动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辞退。因此,武汉劳动律师就此并发表了一份非常详尽和专业的代理意见,认为根据举证规则,甲公司没有举证证明李某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综合全部事实,李某一直勤勉尽责、一心一意为甲公司工作和付出,甚至献出了青春。很明显,甲公司是想找个借口辞退工作近十七年的老员工,其做法不合理,过于严苛和不近人情,严重违反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成违法辞退,依法应当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739500元。
某仲裁委经审理后,采纳了武汉劳动代理律师的意见,并认定公司方辞退李某的行为,构成违法辞退,并裁决甲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39500元,以及其他款项。该武汉劳动案后经过一审、二审,历经1年零3个月,中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公司方构成违法辞退,生效判决书判决公司需要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