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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拖欠工资不给怎么要回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拖欠工资不给怎么要回
劳动案例,2020年7月1日袁某受聘到某公司办公室工作,当初约定工资底薪2500元,每天伙食补助10元,招收学员数额提成。几个月后公司通知袁某解除聘用关系,此时,袁某尚有部分工资未领取。双方协商不成。袁某向人社局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工资。2021年1月,经劳动部门核实,公司方面确认了拖欠袁某的工资数额,并出具了还款协议,但一直未履行。该深圳劳动案中袁某向法院起诉。
对于这起该深圳劳动案经过劳动部门核实,拖欠工资数额明确的案件,法院依法受理,并及时组织庭前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使得案件圆满解决。
深圳劳动案中对于劳动者讨要工资的案,通常情况下属于劳动争议。需要经过劳动部门先行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对于劳动关系没有争议,拖欠工资数额明确的案件,劳动者持拖欠工资的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求给付工资报酬的,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提醒,在提供劳动或者劳务后,一定要公司或者雇主出具欠款的凭证,这样可以节省时间,降低维权成本,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