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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还能主张恢复吗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还能主张恢复吗
一则深圳劳动案例,陆某于2019年3月4日入职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文员一职,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陆某突然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影响了正常工作,由于身体状况一直未好转导致陆某认为自己无法继续胜任原工作岗位。2020年4月16日,公司与陆某协商一致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公司一次性支付陆某经济补偿金费用等共计16,789元,并确认双方再无任何纠葛,陆某也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解除及终止所产生的各项权利。之后,陆某经过医院诊断得知自己于2020年1月底已经怀孕,从而引起身体不适的正常妊娠反应。该深圳劳动案中陆某认为自己在签订解除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现请求撤销该合同,恢复之前的劳动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深圳劳动案中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之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时候想要办理好相关的离职手续、相应的报酬或赔偿等达成的协议,内容合法且双方自愿的,应当认定有效。故驳回了该深圳劳动案中陆某的诉讼请求。
深圳劳动案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订立解除劳动协议时,应对自己的权利进行慎重考虑;双方在协议订立了之后,双方当事人应履行各自的义务。